莊紫祥|依法嚴懲勾結外力 堅守國安底線不容侵犯

文/莊紫祥

香港高等法院5日就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一案作出量刑裁決,依法判處其監禁10年。法官在判詞中明確指出本案屬「罪行重大」,以監禁13年為量刑起點,因應其及早認罪依法扣減後判囚10年。這一判決充分體現了香港司法的公正、專業與權威,也是香港特區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維護法治尊嚴與國家主權安全的又一重要司法成果。作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我堅決支持特區執法及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對此嚴正判決表示高度讚賞與堅決擁護。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黃之鋒是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長期扮演反中亂港「急先鋒」角色。從2014年非法「佔中」到2019年「黑暴」動亂,其一系列違法行為早已嚴重損害香港社會秩序。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仍不收手、不收斂,與潛逃海外的羅冠聰等人遙相呼應,繼續推動所謂「國際戰線」,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機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法庭認定,黃之鋒與羅冠聰同屬本案主腦,是勾結外國勢力呼籲制裁的最前沿倡議者,其行為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也直接危害香港市民的切身福祉。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指出,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對其重判嚴懲是罰當其罪;外交部駐港公署亦強調,香港特區執法、檢控、司法機關嚴格依法履職,程序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被告訴訟權利依法受到保障,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擾。這些表態清楚說明,本案並非所謂「政治審判」,而是依法追責、罪刑相稱的正當司法活動。任何企圖將香港司法政治化、借機抹黑香港法治的外部勢力,其「以港遏華」的圖謀注定徒勞。

國安方能港安,法治始能興邦。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必須在國家安全和法治秩序的框架內行使。「勾結外力」絕不是自由表達,更不是政治包裝可以掩飾的合法行為,而是不折不扣的嚴重刑事犯罪。特區政府依法追究黃之鋒法律責任,並依法充公其罪行相關財產,再次向全社會及國際社會釋放清晰訊號:任何妄圖挑戰國家安全底線、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亂港禍首,無論如何美化自己、倚靠外部勢力,最終都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和歷史審判。

當前,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國家安全底線築得越牢固,香港發展空間就越廣闊,市民的權利自由也越有保障。今次判決彰顯公義,徹底打破了亂港分子妄圖借助外力干預特區事務的幻想。社會各界應以此為鑑,團結一心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堅定維護憲法與《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共同守護香港這個共同家園,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大灣區金融科技促進總會會長、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基金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