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免去何永賢房屋局局長職務

據新華社報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的建議,國務院2026年11月3日決定:免去何永賢的房屋局局長職務。

李家超表示,何永賢於10月28日向其提出請辭,表示願意為宏福苑火災承擔政治責任。李家超指,何永賢於1992年加入政府,在2020年起出任建築署署長。她於2022年獲任命為房屋局局長,擔任第六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她致力履行行政長官的指示,包括興建約30000個「簡約公屋」單位、縮短公屋綜合輪候時間由6.1年降至4.8年、有效打擊濫用公屋,並制定《簡樸房條例》有序取締住宅樓宇劣質「劏房」等。李家超說:「她(何永賢)今日正式離任,我祝願她事事順遂,生活健康」。

公開簡歷顯示,何永賢生於1964年9月,於1992年加入政府,2009年晉升為總建築師(首長級第1級),2012年晉升為政府建築師(首長級第2級),至2018年出任建築署副署長(首長級第3級)。2020年12月,何永賢接替退休的前署長林余家慧,出任建築署署長。她於任內曾負責竹篙灣、啟德等地方以組裝合成建築技術興建的檢疫設施、臨時醫院和社區隔離設施的建造,及立法會綜合大樓擴建工程。

2022年6月,國務院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主要官員名單,何永賢被任命為政府架構重組後第一任房屋局局長。

今年10月28日,何永賢就宏福苑大火承擔政治責任而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請辭,李家超接受她的請辭,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兼任署理房屋局局長職務。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