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頴怡|以實際行動兌現改革承諾

文/文頴怡

行政長官李家超和有關官員昨日(29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就大埔宏福宏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內容、問責事宜及改革措施,就火災的不幸發生向公眾道歉,同時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調查機制,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在三個月內完成對有關公務員工作缺失的調查。這場沉重事故造成無數家庭難以磨滅的傷痛,如今公眾最關心的是事故責任誰屬,如何還受害者公道,以及如何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今次特區政府採取的行動是回應社會期望的必要安排。

縱觀調查報告,承建商和工程顧問公司罔顧法規和專業責任,透過不誠實手法規避監管,當然要承擔首要責任,但更值得警惕的是,多個監管環節同時失效。在漫長的處理過程中,部門之間權責不清,最終形成「人人有責最後卻無人負責」的局面。

特區政府今次正視問題,推行全面改革,其中成立樓宇維修及支援服務局值得支持。香港不少樓宇邁向高齡化,大型維修工程動輒涉及數百萬至數千萬元,但法團和小業主普遍缺乏專業知識,不利於招標、驗收和監督工程。成立樓宇維修及支援服務局,預期能提供獨立、可靠和專業的維修支援和服務,協助業主處理維修事宜,既能提高透明度,亦有助減少監管真空。

另一項同樣重要的改革是立法禁止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圍標問題多年來一直備受關注,若有人透過操控招標、利益輸送等手段牟利,對大廈構成安全風險,單靠行政處分顯然不足,必須訂立針對樓宇維修圍標的刑事罪行才具有足夠阻嚇力。特區政府計劃將有關反競爭行為刑事化,並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廉政公署條例》,賦權相關部門執法,有助維護居民權益。

同樣值得肯定的是政府提出建立中央數據系統並改革投訴機制,能夠針對困擾政府多年的協作問題。過去消防、安全、樓宇維修、屋宇管理等資料散落不同部門,若能實現數據互通,有利於及早識別問題和預警高風險個案。

當然,以上種種措施只是工具,堵塞制度的關鍵仍然在於敢於承擔責任的心態。改革不僅是增設負責機構和修訂法例,更是建立賞罰分明、權責對等的管治文化。誠然,宏福苑大火反映的是監管失靈和制度缺口等問題,不應因此全盤否定公務員隊伍的努力,尤其事故發生後,大批消防、醫護、社工及公職人員日夜奔波、全力支援。公眾要以理性態度檢視問題,在追責與改革之間取得平衡。唯有如此,制度才能有效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無人希望以如此沉重的代價換來改革,但如今必須向前看。對逝者最好的告慰,是確保同樣的悲劇不再重演。作為立法會議員,筆者會持續跟進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