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善後|鄧炳強提8項措施:消防裝置關閉須事先通知 成立打擊圍標聯合特遣組

點新聞報道,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上周四(22日)正式向政府提交調查報告。政府今日(29日)下午舉行記者會,行政長官李家超和相關官員出席及交代宏福苑獨立委員會報告內容,並因應報告內容建議提出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見記者。(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記者會上表示,保安局和消防處為回應獨立委員會的報告,會推出以下幾項重點措施:

一、嚴控消防裝置關閉及失效。以往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制度不理想,涉事裝置長時間關閉。政府已建議修例,將主要消防裝置關閉由事後通知提升為法定事前審批,每項審批的關閉期不會超過60天。消防處會對逾期個案採取果斷的執法行動。消防處也會就大型樓宇維修工程與相關部門推出針對性的聯合巡查。如果主要消防裝置未能有效運作,相關部門會發出停工令,直至裝置恢復運作為止。

二、加強監管承辦商。報告顯示,有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沒有實地檢查就遞交關閉通知書;也有承辦商發現消防裝置被人關閉,但沒有通報消防處。當局除加強巡查外,也已建議修例,將承辦商註冊由永久改為每5年續期一次,並引入適當人選評估。如有違紀,消防處處長可即時暫停其註冊。消防處也已經要求承辦商一律採用電子平台遞交證書,並用人工智能分析數據,以精準調配巡查和執法的資源。

三、築牢樓宇消防安全的防線。政府已建議立法,要求物管公司和業主一起成為法定消防裝置責任人。消防處也會設立消防裝置一站式資訊中心,幫業主解答有關消防裝置的查詢,以及研究開發應用程式。一旦發生火警,可以直接向居民的手機發出即時警報。

四、推動消防法例改革。當局的改革法例建議與獨立委員會報告的建議方向一致。就容易被證明和責任清晰的罪行,引入定額罰款制度,並加重刑罰。例如,發出虛假消防裝置證書,最高罰則會由現在的5萬元大幅提升到罰款300萬元及監禁3年。當局爭取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五、全面提升特大火警應變能力,包括針對棚網樓這類特殊場景,研發滅火和救援戰略,並運用人工智能、滅火機器人及電子入口指揮板等先進科技,提升救火效能,並保障消防員安全。

六、全面優化消防安全投訴處理機制。消防處會充分履行兜底責任。凡是向消防處投訴而涉及消防安全的個案,消防處都會接手處理,並即時指派聯絡員跟進。如果投訴屬於其他部門的工作範疇,消防處也會繼續跟進,直至其他部門接手為止,市民不需要重複投訴。

七、革新消防處組織架構,設立全新的大型火警防控總區,將分散在各個總區的相關隊伍集中到新總區,統一指揮,用專責架構統籌推行上面所講的措施。新總區會集中針對高風險場景,制定專屬應變計劃,監察和監控大維修樓宇的消防風險,並統籌消防科技措施。

八、嚴打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圍標行為是樓宇維修問題的開端。報告指出,有背景可疑的人物,包括黑社會分子,操控投標結果,和顧問、專業人士、承辦商等合謀串通、貪污舞弊。政府會成立由保安局局長統籌的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聯合特遣組。成員來自警方,包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代表,以及廉政公署和競爭事務委員會。特遣隊會綜合各部門的執法權力,主動出擊,展開聯合調查和執法行動,嚴打樓宇維修工程圍標,並加強情報收集和交流。

鄧炳強指出,特遣隊會用好即將訂立的樓宇維修圍標刑事罪行,有關罪行也會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的指明罪行。執法部門可以針對嫌疑人按這條條例行使法院的權力,傳召問話,要求提交資料或物料,凍結資產及沒收犯罪得益。法庭更可以因應罪行對社會造成的損害或罪行的普遍程度,大幅加重刑罰。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