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兒童接種的新冠疫苗十月二十九日起供接種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中心)十月二十六日表示,政府2019冠狀病毒病(新冠)疫苗接種計劃下,提供予六個月大至11歲兒童接種的新冠疫苗已經運抵本港,市民可由十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起,透過政府網上預約平台為合資格的兒童預約接種。
衞生署發言人說:「科學證據顯示新冠疫苗可有效減低重症及死亡風險。雖然新冠病毒已在本港及世界各地成為常見的呼吸道傳染病,但部分高風險人士(尤其是幼童)若未曾接種新冠疫苗初始劑次,且未有透過自然感染對新冠病毒產生免疫力,一旦感染有較高風險出現嚴重併發症。世界衞生組織(世衞)和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聯合科學委員會)早前建議於二○二六/二七年度可選用LP.8.1、XFG或NB.1.8.1譜系的新冠疫苗。政府已按上述建議,採購供兒童使用的Spikevax XFG信使核糖核酸疫苗,並將由十月二十九日起為合資格六個月大至11歲的幼兒及兒童免費接種。」
市民可於十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起透過政府網上預約平台為合資格的六個月大至11歲的幼兒及兒童預約接種疫苗。家長亦可透過「醫健通」手機應用程式為已登記醫健通的幼兒及兒童預約新冠疫苗接種服務,系統會自動填寫個人身份資料及過往接種紀錄,協助公眾進行預約。
幼兒及兒童可到指定的衞生署母嬰健康院或學生健康服務中心、香港兒童醫院或指定私家診所新冠疫苗接種站接種新冠疫苗,詳情可參閱有關網頁。
根據聯合科學委員會的最新接種建議,六個月至四歲的幼兒如未曾感染新冠,建議接種兩劑新冠疫苗以完成初始劑次,兩劑間隔為最少28天。五歲或以上人士不論曾否感染新冠或六個月大至四歲曾感染新冠的兒童,他們只需接種一劑新冠疫苗便完成新冠疫苗初始劑次。
此外,六個月大至11歲免疫力弱的幼兒及兒童,他們不論過往已接種多少劑疫苗,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新冠病毒(以較後者為準)最少六個月後,均應適時接種加強劑。
有關適用於12歲或以上人士使用的新一批新冠疫苗,有關採購工作正在進行中,詳情將另行公布。
衞生署發言人說:「香港自今年六月下旬進入流感季節,兒童接種新冠疫苗時,如仍未接種流感疫苗,家長可向接種場地查詢接種流感疫苗的安排。根據科學實證,新冠疫苗可與季節性流感疫苗同時接種,以獲得雙重保護。」
市民可瀏覽中心的新冠疫苗接種計劃網頁和流感網頁以了解更多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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