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3被告料2028至2030年出獄 「支聯會」資產由破產管理署處理

(點新聞記者 蘇鉅祖)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及其3名頭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法庭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於今天(11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支聯會」判罰150萬,須3個月內繳清,李卓人判囚7年,認罪的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

按控方在求情當天透露,3人扣除另案服刑的日數計算,截至今天,李卓人、鄒幸彤已還押1442和1418天;曾獲准保釋約7個月的何俊仁已還押1301天。假設3人不獲獄中減刑,預計李卓人將於2029年9月出獄,何俊仁將於2028年4月出獄,而鄒幸彤將於2030年1月出獄,他們出獄時分別45至76歲。

李桂華見傳媒。(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會見傳媒時透露,「支聯會」已於2021年10月由公司註冊處處長從公司登記內剔除,其資產正交由破產管理署進行處理;在沒收的220萬元資產中,除要在3個月內繳出150萬元罰款外,還要支付訴訟費等其他費用。

李桂華亦強調,判決彰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在國家安全得到鞏固之後,本港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多項數據持續向好,且大多數市民的言論自由及其他各項權利都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