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錦華|支持法院對支聯會案作出裁決 裁決結果符合香港根本利益

文/吳錦華

西九龍法院就支聯會及相關被告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裁決,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這宗案件不僅是一起普通刑事案件,更關乎香港法治精神、憲制秩序和國家安全底線。事實再次說明,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正是香港法治的核心要義。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也是香港繁榮穩定、市民安居樂業的根本前提。香港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必須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將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融入社會發展和日常生活之中。支聯會案的核心爭議,涉及其長期以「結束一黨專政」作為綱領,而法庭已清楚指出,在國家現行憲制秩序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之一。任何鼓吹推翻或破壞這一根本制度的行為,如進一步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付諸實行,便已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言論表達,而是觸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法律紅線。

審訊過程公平、公開、公正

判詞亦反映,法院並非基於政治立場作出裁定,而是根據證據、法律條文和整體案情,審視涉案組織的章程、綱領及相關人士的言行,判斷其是否具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和效果。案件的審理過程公平、公開、公正,充分彰顯香港司法制度一貫秉持的專業和嚴謹。尊重法院裁決,不僅是尊重個別案件的法律結果,更是尊重香港法治制度本身。

必須指出,法治底線不容挑戰,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絕不能以「言論自由」作為擋箭牌。自由從來都不是毫無邊界,權利亦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行使。所謂「香港不適用憲法」或「言論自由無罪」等說法,不但違反基本法理,更混淆視聽、誤導公眾。任何現代國家都不可能容許顛覆政權、破壞根本制度的行為以自由之名肆意蔓延。法庭今次依法裁決,正正清楚劃出了法律界線,向社會釋出明確訊息:凡觸犯國安法律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維護國家安全永不停步 

正如夏寶龍主任4月15日國家安全日發言時指出,國家安全不是一勞永逸,安全從來不是靜止不變的狀態,而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一時安全,不等於永遠安全;現在安全,不等於今後安全。面對影響香港繁榮穩定的各種風險隱患,社會各界都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居安思危,防患於未然。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實現了由亂到治,並穩步走向由治及興,這一來之不易的局面,正正建立在國家安全得到切實維護的基礎之上。

維護國家安全,亦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一環。香港要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必須在法治建設、風險防控、社會治理和制度執行等方面持續提升效能,夯實高質量發展的安全基礎。

支聯會案的裁決,再次提醒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沒有旁觀者,守住法治底線沒有局外人。唯有共同維護安全、促進發展,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香港才能持續繁榮穩定,市民才能共享更有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未來。

(作者為立法會<會計界>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