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警國安處批「支聯會」長期散播仇恨 歡迎法庭裁決彰顯正義

(點新聞記者 劉妍伶)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今日(21日)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判決見記者。他表示,警方國安處對於法庭今日就三名被告,即「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涉及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裁定罪成,表示歡迎。

案情指出,上述被告人,包括較早前已認罪的何俊仁,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法官在判詞中明確指出,被告人在「主導意志」下,一直將「支聯會」視為與中國共產黨敵對的組織,並且反覆持續地在活動中展現有關立場。即使在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頒布之後,當時社會上已有廣泛討論,指出「支聯會」所舉辦的活動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但三名被告依然一意孤行,繼續籌辦此類活動。這些活動包括集會、遊行、展覽館、網上展覽館、發布刊物等。此外,在2021年6月疫情之下,他們仍嘗試舉辦「燭光晚會」,雖然警方已表示反對,但他們仍繼續煽動市民以各自方式參與各式活動。

李桂華總警司歸納出此類活動的三個特點:第一,以人權為擋箭牌,籌辦煽動情緒的公眾活動;第二,勾結外國或外部勢力;第三,當發覺公眾情緒降溫時,便加入新元素以激發參與者的情緒。他指這些正正是典型的煽動特徵。

李桂華指出,「支聯會」多年來向市民散播對中國共產黨及中央政府的仇恨,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他強調,今日法庭的裁決,正好揭露了「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危害國家安全的真面目。

相關報道:

(有片)支聯會顛覆案|「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