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公共治理能力 更高效回應市民需要

立法會在七月八日和九日討論「強化公務員治理效能」議員議案,合共41位議員就這個議案發言,議員普遍關注公務員在今時今日所需具備的素質,包括承擔責任、敢於作為、敢於創新的心態和能力;議員亦關注公務員培訓、評核機制、嘉獎計劃、聘任和晉升等事項,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總結發言時就各重點作回應。她的發言全文,請瀏覽以下連結: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7/09/P2026070900288.htm

楊何蓓茵十分同意多名議員指出公務員必須有擔當。就此,公務員事務局已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和相關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部門首長責任制」雖然強調部門首長的責任,但對整體公務員隊伍其實也有正面的影響。它的正面意義在於明確部門首長及高級管理層積極領導、持續提升部門績效的角色和責任。部門首長必須在部門建立積極有為的組織文化,在不同層級建立合適的授權、監督和管理機制,從而對部門進行有效的督導,以不斷提升部門的績效,並能預防或及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與「部門首長責任制」相輔相成兼有機結合的是一個能如實反映並區分績效水平的工作表現評核制度。故此,局方亦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目的是透過一個更嚴謹、有效的制度區分公務員的表現,使調配、晉升、輔導等人事工作可以做得更具針對性。這既是在制度上協助部門管理層做好人事管理的工作,亦讓部門得以建立高效有為的團隊。

公務員聘任方面,局方是以「用人唯才」為原則,着重的是人員的品格、表現和才幹。政府一向因應部門當前的運作需要、人員的經驗和才幹,以不同的方式甄選最合適人員出任不同崗位。現時首長級職位主要透過內部晉升填補,除了確保領導人員有豐富的公共行政和治理經驗外,也為公務員提供一個明確而有系統的事業發展架構,對吸引、挽留和激勵人才至為關鍵。

與此同時,有效的管治有時需要針對當前所需,引入具備特定運作經驗、專業知識或領導才能的人才。公開招聘是擴闊政府人才庫的其中一種機制,讓政府在特定領域引入新思維和專業經驗,並非旨在取代現有的公務員晉升機制。政府沒有計劃常態化公開招聘高層職位,但會視乎部門的實際運作需要、當時的社會環境及人才儲備作通盤考慮。

另外,楊何蓓茵十分感謝議員對公務員培訓的意見。公務員學院一直透過不同類型的培訓及交流活動,讓公務員深入認識國情,擴闊公務員的大局觀和國際視野,並加強其領導與創新能力。鑑於科技的急速發展,公務員學院近年加強了人工智能及創新能力培訓,讓各級管理人員能理解AI的核心概念、發展趨勢、應用場景和當中的挑戰。楊何蓓茵強調,培訓的工作不會完結,局方未來會繼續做心態培訓之外,亦會因應世界的變化、科技的發展、香港自身的特定需要,繼續向公務員提供適切及有用的培訓。

總的來說,公務員隊伍作為政府施政骨幹,責無旁貸肩負起推進香港第一份五年規劃的重任。政府必須從制度與人才兩方面同步發力,並在此基礎上,全面提升公共治理能力,讓政府更高效回應市民需要,推動香港邁向更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