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傑莊|加速海運業綠色轉型 鞏固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文/吳傑莊
立法會近日三讀通過《2026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條例目的是落實特區政府在《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中的措施,免除進口綠色甲醇作為船用燃料的稅項,讓香港順應全球海運業綠色轉型的趨勢,同時,鞏固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隨着國際航運業逐步轉向使用低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綠色船用燃料,特區政府早前已發布《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並引入用作出航船隻燃料的甲醇免稅制度,提出多燃料方針,逐步推動在香港港口供應不同種類的綠色船用燃料,有利維持並提升香港的競爭力。今次這個條例草案重點是加強針對濫用免稅甲醇的執法行動。
香港作為全球主要港口,在綠色燃料加注基礎設施和政策配套上必須搶佔先機,因此,免除船用甲醇的應課稅,能直接降低航運企業在香港加注綠色燃料的成本,有利香港建設「綠色航運加注中心」。
筆者期望《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在政策落實上注意兩點:
第一,在「打擊不當用途」與「便商利港」之間取得平衡。法案引入了針對不當處理免稅甲醇的刑事罪行,並訂立有關交付免稅甲醇的通知規定,這在保障稅收和安全層面完全合理。
筆者建議,政府在制定具體執行指引時,必須確保申報流程數字化、高效化。同時,也應該利用金融科技和物聯網技術,精準監控燃料流向,避免繁複的行政程序增加航運和物流業界的營運負擔。
第二,要加快綠色燃料供應鏈的本地生態圈建設。免稅只是第一步,要吸引更多遠洋船隻停靠香港,還需要穩定的綠色甲醇供應和完善的加注配套。
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應進一步探討如何與內地,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的其他港口合作,建立綠色燃料的穩定供應鏈,並鼓勵本地科研機構與企業投入低碳燃料技術的研發,讓香港在綠色低碳經濟中搶佔產值高地。
展望未來,綠色轉型是挑戰,更是香港高質量發展的龐大機遇。筆者樂見政府加快落實《行動綱領》的其餘措施。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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