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新規例進一步保障病人
政府按照風險為本的原則,透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對註冊醫生和牙醫執業的私營醫療機構,實施發牌規管制度。該條例訂明相關私營醫療機構的營辦者必須領有牌照或豁免書,方可營辦有關處所,而持牌人必須遵守《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牌照條件,以及衞生署署長發出的實務守則。
繼實施私家醫院及日間醫療中心的規管制度後,政府自去年十月起接受診所牌照及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的申請。目前,衞生署已接獲超過800宗診所牌照申請及3 000宗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的申請,估計整體上約八成診所及小型執業診所已提交申請,進度符合預期。
政府預計最早於二○二七年十二月底全面實施診所的法定規管制度。屆時,無牌營辦診所或在未持有有效豁免書的情況下營辦小型執業診所的罰則條文將會生效,違者可遭檢控。衞生署正全力處理相關診所牌照及豁免書申請,並提醒尚未申請的營辦者盡快透過電子牌照系統提交申請,以免影響日後合法營運及參與政府資助計劃的資格。
另外,為防止不法分子巧立名目,政府計劃在上述罰則條文生效時,同時實施《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92條。該條文將禁止未獲牌照或豁免書的處所使用可能誤導公眾以為其提供醫療服務的名稱或描述,例如「醫學」、「醫療」和「診療」。我們亦建議加入更多近年衍生與醫學及醫療相類似的詞語,以及涵蓋醫務和牙醫專科名冊內的專科名稱,以進一步堵塞漏洞,讓公眾免受誤導。
在加強規管的同時,政府亦會多管齊下,加強宣傳教育,以提高市民對醫療服務資訊的識別能力。現時所有持牌的私營醫療機構均須在當眼處展示附有二維碼的牌照或豁免書,市民可透過「查牌易」掃描器或衞生署網頁核實其有效性。我們亦會積極探討將相類的二維碼措施推展至法定註冊的醫護專業人員,方便市民查閱相關醫護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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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而言,政府加強醫療服務專業規管,確保市民可在合規、安全的環境下接受優質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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