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身智能缺專屬法例規管?孫東:會按需要採取行動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袁來)早前澳門發生市民受機械人驚嚇並報警的個案,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具身智能技術的安全。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今日(3日)表示,政府會密切觀察相關技術的發展及應用情況,按需要採取合適行動,當中包括制定專屬法例或實施行政措施。
孫東指出,目前本港並無專門規管開發或應用具身智能而設的法例,但所有機構及人員仍然要遵守現行適用於所屬領域或場景的法規。他舉例指,不同場景、不同形態下的具身智能,針對其特殊性亦有相應規管,例如,香港法例第448G章《小型無人機令》以風險為本模式規管小型無人機操作;香港法例第374AA章《道路交通(自動駕駛車輛)規例》監管本港自動駕駛車輛的測試及先導使用等等。
孫東表示,在應用層面,政府除了已制定的《人工智能道德框架》之外,亦積極檢視現行法律配套是否足以應對AI的發展。律政司司長已於今年3月為成立「檢視支持更廣泛應用AI所需的法律配套」跨部門工作小組,召開督導委員會會議,以檢視不同政策範疇內的法律是否能配合科技的發展。工作小組正與各政策局及相關部門緊密協作,爭取盡快完成初步研究。
至於資訊安全,孫東說,數字政策辦公室已制訂一套全面的《政府資訊科技保安政策及指引》,當中包括AI工具的應用場景。相關指引已上載至政府網站,各政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可因應情況採用合適的資訊科技保安風險管理措施,加強各界資訊保安及防範AI風險的意識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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