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薪酬調整須考慮多項因素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收到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提交的2026年薪酬趨勢調查初步結果。局方指,薪酬趨勢淨指標並非公務員加薪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六大因素後,會向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會見傳媒時說,根據機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決定公務員薪酬年度調整時,會全面並充分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從薪酬趨勢調查結果計算出來的薪酬趨勢淨指標、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公務員士氣。
當局按調查委員會提交的結果計算薪酬趨勢淨指標,高、中、低層薪金級別的淨指標分別為4.12%、2.64%、1.17%。
楊何蓓茵強調,薪酬趨勢淨指標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公務員薪酬調整參考的其中一項客觀數據,並非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唯一考慮因素,更非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
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下周三舉行會議,審核並考慮確認調查結果,其後正式向政府提交調查結果。局方正邀請公務員職方代表提交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並會適時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匯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全面並充分考慮六大因素後,會向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和邀請職方作出回應,之後才就薪酬調整作出決定。
此外,楊何蓓茵表示,留意到有意見指公務員不應不問工作表現而每年均獲得增薪點。她澄清,公務員事務局要求所有公務員的增薪點必須與工作表現直接掛鉤,並非自動獲得。局方已嚴格要求工作表現在六級評核中被評為第四級、第五級和第六級的公務員不應獲發增薪點,即只有表現令人滿意的公務員才可獲發增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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