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掛牌督辦山西沁源煤礦爆炸重大責任事故案
據新華社報道,為依法嚴厲打擊危害生產安全刑事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25日決定對山西沁源煤礦爆炸重大責任事故案掛牌督辦。
5月22日,山西長治市沁源縣山西通洲集團留神峪煤業有限公司井下發生瓦斯爆炸,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最高檢要求山西省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協同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依法查明事故原因、案件事實,對於事故主要責任人員,依法從嚴懲處。
檢察機關將保持對危害生產安全犯罪高壓態勢,依法從嚴懲處造成群死群傷、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特大危害生產安全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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