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錦華|從「港口大港」到「航運強港」——香港航運業的關鍵一躍
最新資料顯示,香港港口貨櫃輸送量去年跌至約1290萬標準箱,創30年新低,全球排名第七。與此同時,在權威的《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報告》中,香港卻連續6年穩居全球第四。這一「一升一跌」的對比,清晰揭示:全球航運中心的競爭核心,已從簡單的輸送量之爭,轉向專業服務生態、規則話語權與可持續轉型能力的深層較量。倫敦港的輸送量早已不在前列,卻能憑藉其無與倫比的海事仲裁、保險與融資服務屹立潮頭,這正是香港制定首份五年規劃時的深刻鏡鑒。
面對「十五五」規劃明確提出「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的要求,香港必須超越「船來船往」的硬件思維,完成從「港口大港」到「航運強港」的質變。這需要在綠色轉型、稅務競爭力與專業服務集群三方面協同發力。
搶佔綠色航運制高點,打造亞太ESG披露與鑒證樞紐
國際海事組織(IMO)的「綠色航程2050」淨零目標,以及歐盟將航運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等監管變革,正迫使全球航運業將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披露從「可選題」變為「必答題」。香港作為亞洲領先的國際航運中心,並已承諾全面採用國際可持續披露準則,完全有條件成為區域航運業ESG披露、碳核算及綠色融資鑒證的中心。建議特區政府聯同業界,盡快制定航運業專屬的ESG披露指引及協力廠商鑒證標準,將國際資本對綠色航運的龐大需求,轉化為香港專業服務的切實機遇。
革新航運稅制,從「單點優惠」轉向「生態系統支援」
香港現行的合資格船舶出租商利得稅寬免政策成效顯著,受惠企業大幅增加。然而,相較於新加坡等競爭對手覆蓋船舶管理、海事保險等全鏈條的激勵計劃,香港的航運稅務政策仍有提升空間。在全球實施BEPS 2.0最低稅率、傳統低稅率優勢被攤薄的新格局下,香港必須進行系統性稅制革新。筆者建議將航運稅收政策納入稅務政策諮詢委員會的優先議程,全面檢視船舶租賃、管理、保險、融資等環節的稅務安排,並研究推出綠色船舶融資稅務抵免,構建更具競爭力的航運稅務生態系統。
將專業服務集群納入五年規劃,設定量化發展目標
真正的航運強港,實力體現在高端服務增加值。筆者建議特區政府在首份五年規劃中,為航運專業服務集群的發展設定明確的關鍵績效指標(KPI),例如:航運專業服務每年增加值、航運相關IPO集資額、海事仲裁案件數目、綠色航運融資規模等。同時,應着力推動大灣區港口在跨境稅務、轉讓定價等方面的規則協調,使大灣區港口的業務協同,切實轉化為香港高增值專業服務的增長動能。
「十五五」規劃中的「提升」二字,是對香港航運中心地位的關鍵定位。這要求香港必須把握戰略視窗,在鞏固港口硬件效率的同時,更要在綠色標準、專業規則和稅務設計等軟實力領域掌握話語權。唯有如此,香港方能實現從「量」到「質」的跨越,在全球航運業的新航程中,穩固其不可替代的國際樞紐地位。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 吳錦華
19/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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