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樺加沙一家四口「追風」3人墮海 原被控虐兒父母准簽保守行為3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9月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期間,東區海邊出現巨浪。一對夫婦帶同子女到柴灣嘉業街對開防波堤觀浪,結果3人不慎墮海,其中母子一度危殆。東區警區重案組調查後,起訴涉事父母,涉嫌疏忽照顧兒童。
涉事父母兩人今日(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同意准兩人以簽保守行為結案,裁判官林子康下令二人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其間若再干犯虐兒罪項或須重新接受判刑。
被告L.Q.R(女,38歲)及Y.K.K(男,41歲)同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他們於2025年9月23日,在香港,身為超過16歲,並對一名不足16歲的兒童,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遺棄該X,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X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兩人原被控的虐兒罪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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