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賣6億條個人信息 被告獲刑七年

(大公報 記者 趙一存)近兩年,網絡「開盒」(人肉搜索)事件時有發生。作為新型網絡暴力,「開盒」通過非法獲取並公開公民個人信息,引發侮辱謾罵、造謠詆毀,嚴重侵害民眾權益、破壞網絡生態,踐踏公序良俗,危害社會公共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8日發布五件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及關聯犯罪典型案例,聚焦「開盒」網暴、竊取患者隱私、倒賣學歷學籍信息及行業「內鬼」洩密等新型犯罪,旨在通過司法手段斬斷黑灰產業鏈,維護公民合法權益與網絡空間秩序。其中一案例顯示,通過非法渠道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數據總計9億餘條並出售,以供「開盒」牟利,兩名被告人分別獲判有期徒刑七年及五年六個月。

最高法指出,部分政企、平台數據管理不善,導致敏感信息遭竊取、販賣,甚至催生了「職業竊密人」。犯罪分子利用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實施詐騙、敲詐勒索、「開盒」等違法犯罪,形成了一條嚴重的黑灰產業鏈。

此番發布的林某某、王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便是「開盒」網暴犯罪的典型。案情顯示,2023年至2025年間,被告人林某某、王某某通過加密通訊工具等互聯網渠道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數據,之後以虛擬貨幣收款等方式出售牟利。經查,林某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數據6億餘條,王某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數據3億餘條。

罪犯建「社工庫」 儲個人信息1.7億條

2025年間,林某某、王某某夥同王某(另案處理)將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數據搭建「社工庫」網站。所謂「社工庫」,就是可供「人肉開盒」使用的地下數據庫。該網站數據庫中的公民個人信息數據共計1.7億餘條,被告人利用網站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1300餘次。此外,林某某還設立通訊群組,發布侵犯隱私、侮辱謾罵等違法犯罪信息。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某、王某某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林某某還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應數罪併罰。最終,林某某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除網絡暴力外,利用職務或技術服務便利竊取隱私的行為同樣受到法律嚴懲。在博某軟件有限公司、何某某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被告單位在為某醫院開發、維護網上掛號系統期間,暗中收集並建立了包含近288萬條掛號用戶信息的數據庫。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單位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法定代表人何某某等人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

偽造身份證圖片 竊學歷信息倒賣

針對利用技術手段竊取敏感數據的行為,司法機關也予以嚴厲打擊。黃某某等人通過偽造身份證圖片、租用手機號等技術手段,非法獲取並倒賣公民學歷學籍信息。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判處相應刑罰,斬斷了利用學籍信息牟利的黑灰鏈條。

治理涉企亂檢查 司法部全面推行「掃碼入企」

為鞏固深化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成果、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行政檢查效能,司法部8日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掃碼入企」工作 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通知》,對「掃碼入企」基本環節、基本要素進行統一規範,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掃碼入企」是規範行政檢查的有效舉措。此前,內地多地已探索運用「掃碼入企」治理亂檢查。此番發布的通知明確省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需加強統籌,整合賦碼渠道形成統一「執法碼」,並強調「執法碼」作為關聯行政檢查行為的唯一數字標識,全面涵蓋檢查主體、人員、事項、時間地點等全要素。

入企檢查前,執法人員需報批報備檢查任務,系統自動生成「執法碼」,聯合檢查僅賦一個碼,未取得「執法碼」不得實施檢查,緊急情況需事後限時補辦。在入企檢查中,執法人員主動出示「執法碼」,企業可掃碼核驗信息,也可一鍵反饋異議。入企檢查後,系統則自動形成檢查紀錄與執法文書,統一匯聚至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實現全過程監督。

(來源:大公報A13:內地 202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