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致力確保醫療券獲善用及避免濫用

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計劃)目的是為合資格長者提供財政誘因,讓他們選擇最切合他們健康需要的私營基層醫療服務,為他們在現行公營基層醫療服務以外提供額外選擇。長者須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並親身接受參與醫療券計劃的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醫療服務,才可以使用醫療券。  

為方便長者可以更靈活地善用長者醫療券(醫療券),政府在二○二三年七月容許配偶共用醫療券。長者及其配偶(雙方均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只需在其中一方使用醫療券支付醫療服務時,一同親身到訪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執業地點,便可登記連結雙方的醫療券戶口。完成戶口連結的長者及其配偶可在自己的醫療券戶口內餘額耗盡後,使用其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每次使用配偶的醫療券時,長者須向醫療服務提供者出示其配偶最新的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的副本以作核對。  

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底,已有超過17萬8千對長者配偶(即約35萬6千名長者)已登記連結醫療券戶口,期間共用醫療券的交易宗數超過67萬宗,涉及申領金額約4億1千萬元。 

長者離世後,根據醫療券計劃,其戶口內的醫療券即告失效,即使已登記配偶共用醫療券,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並不會轉移至在世長者的醫療券戶口,或當作遺產交予任何人。任何人士不得利用已離世長者的身份證明文件使用已離世長者的醫療券,包括已登記共用醫療券的長者亦不得利用已故配偶的身份證明文件共用其醫療券,否則均屬違規,並可能被控詐騙等罪行。

此外,截至二○二六年四月底,衞生署發現有31宗個案的相關服務提供者違反計劃協議內有關容許配偶共用醫療券安排的條款和條件,對於這些個案,衞生署會按情況採取適當的行動/措施,包括向有關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發出勸諭信/警告信、停止發放申報款項及追討已發放款項等。 

資訊系統方面,衞生署已與入境事務處建立已登記死亡個案資料通報機制。若長者離世,該長者在支援醫療券計劃運作的醫健通(資助)系統中的戶口將即時失效,其配偶不能獲取或轉移已故長者名下的醫療券餘額。鑑於大部分長者於公立醫院離世,為進一步提升通報效率,衞生署已於二○二四年六月起與醫院管理局建立每小時離世資料通報機制。若已登記醫健通的長者於公立醫院離世,醫健通(資助)系統中的醫療券戶口會即時被凍結,任何人士不能再使用已故人士的醫療券。 

為確保公帑得以妥善運用,衞生署設有監察機制,主動調查和處理舉報。衞生署會嚴肅跟進所有個案,並會將懷疑涉及詐騙或作出虛假聲明的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調查。自推行配偶共用醫療券安排以來,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底,衞生署透過監察機制共發現約383宗懷疑使用已故伴侶醫療券而需進一步跟進的個案,涉及524宗交易,佔連結戶口的總交易宗數約0.08%。在需進一步跟進的383宗個案中,351宗經衞生署初步調查和核實後已轉介予警方跟進調查,其餘32宗個案尚在衞生署初步調查和核實當中。在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時,政府均會全面審視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及證據,包括核實是否涉及犯罪意圖等,並在有需要時諮詢法律意見。同期,衞生署錄得一宗成功檢控的個案,涉及一名醫療券使用者因使用其已故配偶醫療券被控欺詐,並判處罰款及緩刑監禁。  

為讓合資格長者了解醫療券計劃包括配偶共用醫療券安排的運作,衞生署已採取下列措施:

  • 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宣傳單張、專題網頁、社交媒體等發布相關資訊和提醒;
  • 於二○二四年六月起,合資格長者每次使用已連結配偶戶口的醫療券時必須向醫療服務提供者確認其配偶仍然在世,方可使用其配偶的醫療券;及
  • 醫療服務提供者亦有責任遵守醫療券計劃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並在提供醫療服務時核對使用者身分。衞生署一直透過多種渠道向醫療服務提供者作宣傳,包括舉辦簡介會、郵寄宣傳單張,透過醫健通(資助)系統定期發放相關提醒等。 

政府會繼續監察醫療券的使用情況,並探討可行措施進一步加強監察,以確保醫療券獲善用及避免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