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今禁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 控煙酒辦:已發至少兩張告票 重申不影響旅遊業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王俊傑)由今日(4月30日)起,《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正式生效。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醫生見傳媒時表示,法例實施初期,控煙酒辦會到人流聚集的地方加強巡查和執法,同時會在社區宣傳推廣,加深公眾和旅客對新措施的了解。
林民聰說,無論是電子煙抑或加熱煙,都會產生致癌物質,危害自己與他人健康。然而,煙草商故意針對年青人宣傳,將產品描述成低害,但世衞已提及,另類煙依舊危害健康,無法幫助吸煙人士戒煙。
林民聰提及,為了避免年青人成為新一代吸煙人士,政府已於4年前全面禁止入口、製造、宣傳、售賣和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煙,認為在禁令生效前提前購入作自用的另類煙產品已大致消耗。他強調,新禁令不會對市民與旅客增加額外要求,而是進一步完善相關法例,防止另類煙繼續在本地流通,從而守護下一代。
被問到會否影響旅遊,林民聰舉例指,泰國與新加坡分別於2014和2018年禁止另類吸煙產品,兩地數據未有發現旅客的到訪意欲減低。他認為,香港有獨特吸引力,相信新措施不會影響旅客。
至於新措施實施首日上午,控煙酒辦人員在金鐘一帶高調執法。林民聰透露,有兩名管有加熱煙的人士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控煙酒辦人員於執法過程會檢取和沒收相關另類煙油產品。他提醒市民,法例允許執法人員進入的公眾場所是包括大廈樓梯和大堂等,切勿以身試法。
新法例實施後,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和草本煙,若管有不多於5個煙彈,或5毫升煙用物質,或100支加熱煙與草本煙,將判處定額罰款3,000元。若超出上述數量,或涉及商業用途,就會以檢控形式處理,最高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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