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

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下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的規定日(430日)生效。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和草本煙,可被判處罰款。圖了解詳情

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加熱煙煙支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可被處定額罰款港幣3,000元。

另類煙已被證實會釋放許多有毒物質,令人致癮、致病甚或致命。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提供專業戒煙輔導,並可轉介至多元化免費戒煙服務。

詳情https://bit.ly/4ePRjoU

更多資訊:https://bit.ly/4egZ8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