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妨礙逮捕等案二審宣判 獲刑7年

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29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前總統尹錫悅在「緊急戒嚴」期間涉嫌動用總統警衛部門阻止針對自身逮捕等案件進行二審宣判,尹錫悅獲刑7年。

此前,在相關案件的一審中,法院曾判處尹錫悅5年刑期。

2025年12月26日,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檢組曾以涉嫌妨礙逮捕等罪名提請法庭判處尹錫悅10年有期徒刑。2026年1月16日,尹錫悅因該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特檢組隨後說,已就一審判決結果提出抗訴。

韓國方面4月6日消息說,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案二審被特檢組要求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尹錫悅目前身陷8起刑事訴訟,本案是其涉嫌內亂相關案件的其中之一。

2024年12月3日晚,韓國時任總統尹錫悅以剷除「從北勢力」為由發布緊急戒嚴令。次日凌晨,韓國國會通過要求解除戒嚴令的決議案。此後,尹錫悅先後被停職、逮捕、彈劾。

2026年2月19日,尹錫悅因內亂頭目罪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法院指出,宣布緊急戒嚴本身並不直接構成內亂罪,但如果目的在於使憲法機關功能癱瘓,則可構成內亂罪。法院強調,本案的核心在於尹錫悅向國會派遣了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