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我講:一齊企硬 別借外賣員帳號給非法勞工」

💬外賣員帳號持有人: 你每個月給我三千元,我租借外賣員帳號給你用

💬非法勞工: 或者你派單給我,我假冒是你去送遞外賣,你再把收入分成給我吧

停一停!你知不知道租借外賣員帳號或者派單給非法勞工使用,帳號持有人也是犯法的!

入境處特遣隊早前在全港多區展開代號「光影」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了 12人:

-8名南亞裔免遣返聲請人士(非法勞工),全部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

-4名香港居民,涉嫌出租外賣員帳號或派單給非法勞工送遞外賣,從中獲利

提提大家:

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勞工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協助或教唆者同樣需要承擔嚴重刑責。

舉報途徑:

市民如懷疑有人涉及非法勞工活動,可致電舉報專線 185 185、傳真、電郵或透過「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