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調查|何偉豪氣樽及警報裝置損壞 消防副處長:情況非常罕見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3日)舉行第18場聽證會,委員會傳召兩名消防處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聽證會上披露更多殉職消防員何偉豪當日執勤、落單,最終不幸殉職的細節。
聽證會上展示何偉豪裝備照片,顯示在何偉豪身上的裝備,沒有被火燒的痕跡。董永基指,何偉豪裝備上的「紅匙」仍然插着,未被拔下,意味他沒有經過入口指揮程序。而聽證會早前披露,何偉豪進入火場時,各大廈尚未設立入口指揮主任。
「紅匙」是消防員定位系統(firefighter locator system)的發射器鎖匙,按常規,消防員入火場前須拔下紅匙交予「入口指揮主任」。若發射器感應到消防員有45秒沒有動靜,會發出警報訊號,搜救隊可憑電波訊號進行搜救。董永基指,未拔紅匙代表「部機無着」。
聽證會又披露,何偉豪的呼吸器運作正常,但電子監測儀及警報裝置「衛士」和氣樽損壞,氣體存量為零。董永基指,這種損壞非常罕見,惟由於「衛士」損壞,無法得知裝備是何時及如何撞爛。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會上展示,大火當日15時16分,即是何偉豪進入宏泰閣後約一分鐘,有另一位消防員亦跑入宏泰閣逗留了極短時間,然後又在15時17分跑出來。陳慶勇同意,當日有其他各區的消防人員支援,而其他區的人員不一定熟悉宏福苑。
杜接着從多個方面探討當日何偉豪的情況。首先,既然消防員會以隊伍形式進入火場,為何同隊隊員沒有發現何偉豪走失。陳慶勇指,當日何偉豪的隊伍被指派前往宏昌閣27樓處理求救個案,但是由於宏昌閣入口被堵塞無法入內,改為在外圍射水打穿逃生通道,期間有其他消防人員加入滅火,由於情況混亂,隊員誤以為「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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