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反被查!王大陸「追債」觸法判囚半年
據4月22日台灣媒體報道稱,因「追債」觸犯中國台灣個資法(非法搜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且意圖獲利或損害他人)的藝人王大陸,被法官判處刑期6個月的處罰。
報道顯示,王大陸此次案件與「逃兵役」案件關聯。他曾花費360萬元新台幣委託「閃兵集團」偽造不實病歷,企圖逃脫兵役。然而「閃兵集團」頭目陳志明於2025年2月涉嫌販毒等案入獄失聯,王大陸以為陳志明「拿錢不辦事」,遂向警方報案稱自己遭到詐騙。
結果,檢方從其手機對話中發現王大陸涉嫌逃兵役,且還曾請人通過黑、白兩道幫忙查相關人的個人資料,試圖追債討錢。
在這個案情中,台北市刑警大隊時任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幫助查詢到陳志明的個人資料,並透過中間人遊翔閔將信息轉給王大陸。同時,王大陸女友因被詐騙400多萬新台幣,也希望通過遊翔閔助力追債併購買詐騙者親屬的個人資料截圖。
去年5月1日,檢方依個資法罪起訴王大陸、闕沐軒、遊翔閔、劉居榮、陳子俊以及陳柏均。
4月22日上午11時該案宣判,判處王大陸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闕沐軒(王大陸女友)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遊翔閔等也被判刑。
極目新聞查詢資料後發現,得易科罰金,代表王大陸等人可以通過繳納罰金的方式代替入獄服刑。
資料顯示,演員王大陸現年33歲,曾出演過《鮫珠傳》《一吻定情》《小小的願望》《狼殿下》等作品。2015年,主演的青春校園電影《我的少女時代》上映,王大陸也因此為人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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