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居民獲貼身支援 取回貴重物品

(大公報記者 肖泓宇、易曉彤)大埔宏福苑七幢樓宇居民昨日第二天分批上樓執拾,宏新閣中層10個樓層的居民獲安排上樓。有人計劃取回女兒嫁妝;有人花費逾6400元購買外骨骼輔助上樓,執拾回金銀及兩個夾萬。居民指樓道有擺放櫈子供休息,讚安排很貼心。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表示,宏福苑七座受火災影響樓宇的居民首日返回單位執拾的安排整體暢順,符合安全、有秩序、體恤和關心的原則,政府安排逾千名人員幫助居民,並引述有媒體報道指,居民表示上樓安排很貼心。政府會不斷聆聽意見,在需要時優化安排。

政府表示,宏新閣第二日上樓運作大致暢順,共有78戶275人上樓執拾,進出大廈的平均時間是1小時48分鐘,最短的是21分鐘,最長是3小時25分鐘,當中最多的一戶有一人多上落五次。

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宏福苑居民上樓執拾的安排考慮了數個重要元素,即必須在安全情況下進行,且要有秩序,並以體恤和關心的角度執行,讓安排符合市民需要,昨天的整體部署均符合上述原則。

李家超表示,政府的指引提及需盡量以關懷、體貼的方法作出安排,很多人員更主動針對每位人士的需要作出調整,例如有些人士行動較慢,人員會在陪伴上樓時一直安撫對方。他又說,看到有上樓執拾財物的人士找到極有紀念價值的物品,他感到安慰。

至於宏福苑居民的長遠居住安排,李家超重申,對於七座受火災影響的樓宇,政府已有方案收購業權,政府期望8月底前總結最終參與人數。就未受大火波及宏志閣部分居民提出的要求,若宏志閣大多數居民的意願是將宏志閣納入處理其餘七座的方案,政府願意跟他們商討,現時須統整情況,由財政司副司長作詳細分析後,再決定如何處理。

自購外骨骼輔助上樓

大公報記者昨日實地走訪宏福苑現場。早上8時起,已有居民攜帶行李箱、紅白藍袋和手拉車等陸續到場,先到廣福社區會堂登記處登記,然後在工作人員陪同下上樓執拾物件。

11樓居民陳女士與親友一行四人,昨日下午帶着布袋及手拉車準備前往登記上樓。她向記者表示,由於未看過單位內照片,因此一直滿懷期待,「上樓這日終於到來。」除證件等私人物品外,陳女士最心念的是未出嫁女兒的嫁妝金飾,她還計劃與舊居好好做個道別,開啟新的生活。

在17樓擁有兩個單位的譚先生,一行四人被安排上午及下午上樓。他早前花費5600元人民幣(約6400港元),網購一副外骨骼,準備「馬拉松」。

譚先生向記者表示,商家得知他是宏福苑居民後,特地給出2000元優惠,他說昨日雖然中途休息兩次,但僅用10分鐘左右就上到樓,外骨骼令他節省四成力,減輕膝蓋負擔。不過,譚先生形容家中損毀嚴重,最後在灰燼中執拾取回心愛的模型,一些金銀,以及兩個夾萬等。

樓層中擺櫈供居民休息

對於政府的安排,譚先生稱讚很貼心,指在樓層中有擺放櫈子供居民休息,民安隊等工作人員亦會在他們行累時給予鼓勵,給足情緒價值。他表示,火災發生後,獲安排至房屋協會洪水橋安置屋邨樂翹樓暫住,有兩個單位,雖然面積僅有原來的一半,但為了讓93歲父親安度晚年,他參照宏新閣舊居布局進行裝修。他計劃接受政府收購補償,以「樓換樓」方式,換購一套大點的居所,積極面對新生活。

多個屋苑維修未復工 房屋局:首要考慮公眾安全

房屋局昨日表示,就有傳媒報道指多個在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管轄範圍內的居屋屋苑、租者置其屋屋邨的大型維修工程復工無期,局方完全理解居民對大維修工程復工的期望,但負責有關工程的承建商提交的報告欠缺關鍵資料,審查組需嚴肅跟進要求整改,強調復工安排必須以公眾安全為首要考慮。審查組會密切監察相關屋苑情況,敦促承建商於保障公眾安全的前提下,早日重新展開工程。

承建商提交資料欠周詳

房屋局表示,就怡閣苑、穗禾苑及峰華邨的個案,審查組自今年2月上旬至3月中,先後收到各承建商提交的獨立安全審核報告,經審視後,審查組認為報告內容未能提供部分關鍵資料,有必要要求承建商嚴肅跟進和補充。雖然部分承建商其後提交了進一步資料,但當中涉及消防安全措施、外牆保護措施或施工安排等,仍有欠周詳。

房屋局表示,為確保承建商清楚了解相關要求,審查組其間除了多次主動與三個屋苑及屋邨的承建商及註冊檢驗人員以電話溝通外,亦分別於3月25日及3月27日,跟怡閣苑和穗禾苑的承建商及註冊檢驗人員等會面,具體說明報告欠妥的地方,協助承建商盡快提交修訂方案。審查組在4月中旬才剛剛收到峰華邨、穗禾苑及怡閣苑承建商提交的修訂建議,並正全力和積極進行審視,務求在最短時間內作出回覆,推動工程早日復工。

至於安基苑,房屋局表示,由於屋苑原本的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在大埔火災後終止服務,屋苑業主立案法團正在安排聘請新的工程顧問及註冊檢驗人員。審查組正主動向法團了解最新情況,以提供合適的協助。

勞工處代表:巡查時未發現有工人吸煙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日舉行第16場聽證會,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行動科)(小型裝修及維修工程第二分處)林秀青首先作供,坦言在現行勞工處法例下,前線巡查同事難以就地盤工人吸煙執法,但強調會提醒相關承建商留意。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在聽證會公布勞工處報告文件,文件中多次出現「could not be justified」的表述,相信為勞工處慣用語,意為「未能找到足夠證據支持投訴」。李澍桓隨後公布多宗勞工處收到的投訴文件,顯示早在2024年7月有宏福苑居民就工人吸煙,以及同年10月就棚架、棚網及發泡膠易燃問題而進行投訴。

其中一宗涉及工人在工作期間吸煙的投訴,處方報告指,由於現場巡查未發現違規吸煙情況,雖在地盤範圍見到有煙頭,但無法確定煙頭是居民還是工友遺下,故投訴未能確立。林秀青坦言在現行勞工處法例之下,工人吸煙不違法,亦沒有違反任何職安健條例,「就算見到有工人吸煙也沒辦法根據特定法例執法,要看吸煙周圍火險情況,或有無易燃物品,若有才能出示禁煙令。」她強調,若同事在巡查過程中看到有工人吸煙,會主動提醒承建商注意相關情況。

已巡查17次 較一般頻密

林秀青早前表示,由於就宏福苑的投訴較多,勞工處對該處共進行了16次巡查,另加一次加強突擊檢查,共計17次,已比一般巡查更頻密。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詢問,大維修期間宏福苑大廈外牆張貼易燃發泡膠板,引致樓宇火災風險增高,勞工處是否認為發泡膠應納入其日後需負責監管的範疇?勞工處高級分區職業安全主任(1)(行動科)(新界東及觀塘區)李萬邦作供指出,發泡膠屬建築材料,而勞工處的職安巡查重點是留意「工友工作時是否安全」,認為「物料不是巡查重點」,不應由勞工處監管發泡膠是否阻燃或相關標準、要求,但他同意每個部門應合力承擔監管角色的說法。

此外,宏福苑大維修期間,為便利工人出入棚架,承辦商允許外牆維修商在走火樓梯每隔五層打破玻璃窗開「生口」。李萬邦解釋,「生口」可以讓工人逃生,並不違反勞工處法例,而工作守則因有危險性而不容許工人爬棚。

陸啟康:設「生口」是嚴重問題

陸啟康稱,雖未有專家報告,但初步理解,「生口」導致濃煙攻入大廈,令居民難以逃生,帶出很大問題。他問,若工人不應爬棚,應如何登上棚架,或從不同層數轉換。李萬邦解釋,設「生口」無違反職安健條例,但大火後得知應違反其他條例。陸啟康指今日帶出「生口」這一嚴重問題,強調須保障工人和居民的共同安全。

另外,獨立委員會公布將於5月6日至5月8日進行第四輪共三場聽證會。

(來源:大公報A3:要聞 2026/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