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情況的國家報告

大公文匯網報道,今年4月27日至5月22日將召開《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4月17日,中國政府向《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提交履約國家報告。今日(20日),外交部發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情況的國家報告,以下為報告全文: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情況的國家報告

當前,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全球戰略安全格局經歷深刻調整。冷戰思維和霸權霸凌回潮,「叢林法則」與「炮艦外交」重現,加劇地區衝突和軍備競賽,國際軍控和防擴散體系遭受侵蝕,全球戰略穩定面臨嚴重威脅。個別國家謀求絕對戰略優勢,挑動陣營對抗,動輒使用武力,大肆退群毀約,正成為破壞國際秩序、製造全球動盪的最大亂源。

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秉持全人類共同價值,積極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踐行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全球治理倡議,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促進全球戰略平衡與穩定。中國積極推動完善全球安全治理,是推進國際軍控進程的重要建設性力量。中國秉持公正、合作、平衡、有效的軍控理念,深度參與軍控領域全球治理,將繼續為國際軍控事業作出應有貢獻。

1、根據2010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以下簡稱《條約》)審議大會行動計劃要求,中方按照五個《條約》核武器國家2013年達成的國家履約報告共同框架,向《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提交國家報告。五國共同報告框架使用共同標題分類,涵蓋《條約》三大支柱:核裁軍、核不擴散及和平利用核能。

2、中國高度重視《條約》在國際核裁軍與核不擴散領域的基石地位,為實現防止核武器擴散、推進核裁軍進程、促進和平利用核能做出不懈努力。中國將繼續以實際行動踐行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堅定維護《條約》權威性、有效性和普遍性,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做出應有貢獻。

3、根據《條約》2000年和2010年審議大會的相關要求,中國政府就履行《條約》情況說明如下:

一、報告與核裁軍有關的國家措施

4、中國政府一貫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支持國際社會在「維護全球戰略穩定」和「各國安全不受減損」原則下,通過循序漸進方式推進核裁軍目標。中國恪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奉行自衛防禦核戰略,不與任何國家進行核軍備競賽,在無損國家安全基礎上最大程度核透明,積極推進減少核風險措施,為實現無核武器世界的最終目標做出應有貢獻。

(一)與核武器有關的國家安全政策、指導原則及活動

5、中國發展核武器是在特殊歷史時期為應對核威脅與核訛詐、打破核壟斷、防止核戰爭被迫做出的戰略選擇,不是為了威脅別國,而是為了防禦和自衛,免受核戰爭威脅。中國認為核武器的特殊性決定了它是戰略威懾手段,將它作為戰爭作戰工具是不現實的,也是極其危險的。

6、從擁有核武器第一天起,中國就倡導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近年來,中國國家領導人多次重申這些主張和理念。

2017年1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發表演講表示,核武器是懸在人類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應該全面禁止並最終徹底銷毀,實現無核世界。

2022年1月,在中國積極推動下,五核國領導人發表《關於防止核戰爭與避免軍備競賽的聯合聲明》,重申「核戰爭打不贏也打不得」理念。

2022年11月,習近平主席會見德國總理時指出,國際社會應共同反對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倡導核武器用不得、核戰爭打不得。

2023年4月,習近平主席會見法國總統時指出,中方願同法方一道呼籲國際社會,切實履行核武器用不得、核戰爭打不得的承諾。

7、中國始終恪守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諾,是五核國中唯一作出上述承諾的國家。幾十年來,無論是數次面臨核威脅、核訛詐的冷戰時期,還是面臨複雜國際安全形勢和嚴峻戰略安全威脅的今天,中國始終恪守這一承諾,充分表明中方在核武器使用方面的極度慎重和克制。這一政策立場在所有核武器國家中最具穩定性、連續性和可預見性,是中國對國際核軍控事業的重大貢獻。

8、中國堅持自衛防禦核戰略,目的是遏制他國對中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維護國家戰略安全。長期以來,中國持續評估外部安全環境挑戰,始終把核力量維持在國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不向別國提供核保護傘。從未動用核武器威脅任何國家,從未在外國領土上部署核武器。

9、中國在核武器的規模和發展方面始終採取極為克制的態度,從不與其他國家比投入、比數量、比規模,今後也不會與任何國家搞核軍備競賽。中國在核武器國家中核試驗次數最少,並關停重慶、青海等地的核武器研製生產設施,彰顯中國不追求核軍備競賽的態度與行動。

10、中國承諾無條件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1995年4月,中國發表聲明重申無條件向所有無核武器國家提供消極安全保證,並承諾向這些國家提供積極安全保證。2000年5月,中國與其他核武器國家發表聯合聲明,重申在聯合國安理會第984號決議中做出的安全保證承諾。

2024年7月,中國向《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第二次籌委會提交工作文件,主張盡早談判締結向無核武器國家無條件提供消極安全保證的國際法律文書,認為這是加強核不擴散機制的重要保證,是降低核武器作用、促進核裁軍的重要手段,支持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盡早就此開展實質工作。

11、維護全球和地區的戰略平衡與穩定,有助於降低核戰爭風險,中國主張核武器國家共同為此做出努力。

一是倡導共同安全,明確戰略穩定目標。維護戰略穩定是推進核裁軍進程的重要基礎與核心原則。核武器國家應當摒棄冷戰思維與零和博弈觀念,放棄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以及追求絕對優勢的核戰略,降低核武器在國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

二是持續增進互信,築牢戰略穩定根基。核武器國家應客觀看待彼此戰略意圖,切實尊重彼此安全關切。妥善管控分歧,停止渲染大國對抗,停止發展和部署全球反導系統等破壞戰略穩定的舉動,防止戰略誤判引發意外和危機。

三是嚴守國際義務和承諾,維護戰略穩定框架。《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對維護全球戰略穩定、實現無核武器世界等具有重要意義,希望美方積極響應俄方提議,切實履行核裁軍特殊、優先責任,為最終實現全面、徹底核裁軍創造條件。

(二)核武器、核軍控(含核裁軍)及核查

12、中國按照精幹有效原則建設核力量體系,提高戰略預警、指揮控制、導彈突防、快速反應和生存防護能力,確保核武器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確保戰略威懾與核反擊能力,懾止他國對中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中國核力量現代化是為了在變化的安全環境下,繼續保證核武器的安全與安保、可靠和有效。

13、中國核力量的指揮權高度集中,指揮流程精幹高效,始終確保部隊極端嚴格、絕對準確地執行中央軍委命令。中國核力量平時保持適度戒備狀態。在國家受到核威脅時,根據中央軍委命令,提升戒備狀態,做好核反擊準備,懾止敵人對中國使用核武器;在國家遭受核襲擊時,對敵實施堅決反擊。

14、中國的核武器沒有出現過任何安全和安保問題。中國一向高度重視核武器管理安全、使用安全和有效控制問題。自擁有核武器之日起,中國採取嚴格法規制度和可靠技術手段,對核武器儲存、運輸、訓練等環節實行全流程安全管理,能夠有效防止核導彈的非授權和意外發射,確保核力量一直保持在絕對安全和絕對可靠的狀態。中國重視涉核部門、機構和部隊核安全文化建設,不斷強化涉核人員核安全意識和責任感。

15、中國積極參與國際核軍控努力。中國一直倡導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的最終目標,所有核武器國家應該切實履行《條約》第六條規定的義務,公開承諾不尋求永遠擁有核武器,就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締結法律文書。

核裁軍應堅持「維護全球戰略穩定」和「各國安全不受減損」原則,循序漸進地加以推進。中國核力量同美俄完全不在一個量級,在當前國際安全環境下,要求中方現階段參加所謂中美俄三邊核裁軍談判不公平、不合理、不可行。擁有最大核武庫的國家應繼續履行核裁軍特殊、優先責任,以可核查、不可逆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方式,進一步大幅、實質削減核武庫,為最終實現全面、徹底核裁軍創造條件。在條件成熟時,所有核武器國家都應加入多邊核裁軍談判進程。

16、多年來,中國在聯合國大會投票支持「禁止使用核武器公約」、「核裁軍」、「大會2013年核裁軍高級別會議的後續行動」、「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締結關於保證不對無核武器國家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有效國際安排」、「對無核武器區問題的全面研究」、「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區」、「核裁軍核查」、「核戰爭影響與科學研究」、「核裁軍核查科學技術專家組」等重要決議。

17、中國積極推動核武器國家就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締結多邊條約,於1994年1月向其他四個核武器國家提交了「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條約」草案,並積極推動與其他核武器國家在雙邊或多邊基礎上承諾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2024年,中國向《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第二次籌委會提交了關於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倡議的工作文件,支持探討締結「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條約」或就此發表政治聲明。

18、中國支持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達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計劃,就核裁軍、無核武器國家安全保證、「禁止生產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用裂變材料條約」(簡稱「禁產條約」)和防止外空軍備競賽等重要議題開展實質性工作。

19、中國堅定支持《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宗旨和目標,國內履約籌備工作取得重要進展。中國一直恪守「暫停核試驗」承諾,未從事任何違反條約規定的活動。中國支持條約早日生效及為促進該條約生效所做的各項國際努力。中國參加了歷屆促進條約生效大會。2020年起,中國已成為該條約第二大會費國,始終向條約組織籌委會按時足額繳納會費。

2023年至2025年,中方多次接待《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臨時技術秘書處執行秘書弗洛伊德訪華,同其就條約履約籌備工作、監測台站核證等深入交換意見,合作完成昆明次聲台站核證驗收,共同見證中國西安、上海輔助地震台站核證驗收啟動儀式。

20、近年來,中國積極支持《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核查機制建設,中國境內監測台站批量通過核證驗收。中國承擔了11個監測台站和1個放射性核素實驗室的建設。除北京次聲台站正在進行選址工作,其餘設施均已建成。目前,蘭州放射性核素台站、北京放射性核素台站、廣州放射性核素台站、海拉爾基本地震台站、蘭州基本地震台站已相繼通過核證驗收。2025年8月,昆明次聲台站通過核證驗收。2025年10月,西安、上海輔助地震台站啟動核證驗收。

21、中國積極支持並深入參與《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工作,參加了所有籌備委員會及其下屬工作組會議,全面參與國際監測系統、國際數據中心、現場視察操作手冊等指導文件談判工作。

22、中國與《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臨時技術秘書處保持良好合作。2024年10月,雙方在北京合辦「2024年國家數據中心研討會」,促進各國數據中心間交流。北京放射性核素實驗室參加了臨時技秘處組織開展的歷次樣品國際比對工作和相關技術研討會,並積極推進實驗室的核證驗收進程。中國高度重視發展中國家履約能力建設,自2008年以來多次向條約組織籌委會臨時技術秘書處「發展中國家專家參會資助項目」捐款,用於資助發展中國家專家參加籌委會活動。

23、中方一貫主張在裁談會內根據「香農報告」(CD/1299)所載授權談判締結一項非歧視、多邊的、可國際有效核查的「禁產條約」,這有助於促進核裁軍進程,防止核武器擴散,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裁談會作為唯一多邊裁軍談判機構,是談判「禁產條約」的唯一適當場所。

24、中國積極參與裁談會有關附屬機構就「禁產條約」相關問題開展的有益討論。中國建設性參與了聯合國「禁產條約」高級別專家籌備組,為推動籌備組按照有關決議授權開展工作並協商一致達成報告做出貢獻。

25、有效的核裁軍核查措施有助於提高核裁軍條約履約的可信度,是實現最終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的重要保障。同時,核裁軍核查問題複雜性和敏感性突出,涉及運載工具、核彈頭、核材料、相關核設施等多個方面,必須遵循平衡、非歧視、防擴散原則,不能脫離具體條約制定核查措施,也不應尋求建立普遍適用的統一核查模板。

中國支持國際社會在核裁軍核查能力建設方面的努力,建設性地參與了根據聯大第71/67號決議和74/50號決議成立的兩屆聯合國核裁軍核查政府專家組工作,為專家組取得成果發揮積極作用。中國高度重視並積極開展核裁軍核查科學技術研究和能力建設,支持探索新技術在核裁軍核查領域中的應用,鼓勵相關領域專家參與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在核查概念與理論、核查技術方法、核查機制與流程等方面開展了長期深入研究。中國支持在裁談會框架下成立核裁軍核查科學技術專家組,進一步深化核裁軍核查問題國際討論。

(三)透明與建立信任措施

26、當前國際安全形勢下,核武器國家降低核武器在國家安全中作用、放棄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是減少核戰爭風險的重要保障,也是體現透明與建立信任措施真正價值的舉措。中國堅定走和平發展道路,奉行自衛防禦核戰略,恪守無條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承諾,這是最具現實意義的透明舉措。

中國主張,核透明應有助於增進戰略互信,充分考慮各國安全環境和安全利益,根據國情自願實施。由於不同核武器國家在核力量規模、核戰略和核政策、戰略安全環境等方面存在差異,因而在透明度和側重點上有所不同。有些國家安全敏感信息的透露不利於防擴散、核安保,不恰當的透明還可能損害戰略穩定。核透明必須遵循「維護全球戰略穩定」與「各國安全不受減損」原則。核武器國家應該根據面臨的安全環境和各自的實際情況,在自願前提下逐步提升透明度。

27、近年來,中國通過一系列政府文件公開宣示核政策,保持高度透明。中國自1995年以來先後發布四份軍控和防擴散白皮書,2025年11月發布最新版《新時代的中國軍控、裁軍與防擴散》白皮書。1998年至2019年期間,中國先後發布10份國防白皮書。在上述文件中,中國對本國核戰略、核政策及核軍控政策等作出明確闡述。

28、2025年9月3日,中國隆重舉行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大會,首次集中展示中國陸、海、空基「三位一體」戰略核力量,包括「驚雷-1」空基遠程導彈,「巨浪-3」潛射洲際導彈,「東風-61」陸基洲際導彈,「東風-31」新型陸基洲際導彈,「東風-5C」液體洲際戰略核導彈,強調中國戰略力量用於維護國家主權、捍衛民族尊嚴。

29、2026年3月24日至27日,中國在北京舉辦「弘揚多邊主義、促進軍控外交」國際研討會,並組織近20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裁軍大使及高級別代表赴重慶參訪816退役核設施。該退役核設施停建時已完成85%的工程量,它的停建彰顯了中國主動克制核力量發展的決心,始終恪守自衛防禦核戰略、不參與核軍備競賽的態度。

30、中國在建立信任措施方面採取了一系列行動。中國積極參與五核國機制活動,就核政策、核戰略領域關切問題及減少核風險措施等議題展開對話,提升透明度和相互信任。

31、在雙邊層面,中國與美俄等國保持多種官方溝通渠道。2009年,中國與俄羅斯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相互通報發射彈道導彈和航天運載火箭的協定》。2020年12月15日,中俄通過簽署議定書將該協定有效期延期10年。2024年9月,中國向太平洋海域發射1枚洲際彈道導彈,主動提前通報俄羅斯、美國等國家。

32、中國積極尋求與其他核武器國家互不將核武器瞄準對方。1994年9月,中國與俄羅斯簽署聯合聲明,宣布兩國互不將戰略核武器瞄準對方。1998年6月,中國和美國宣布互不將各自控制下的戰略核武器瞄準對方。2000年5月,中國、法國、俄羅斯、英國、美國五個核武器國家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各自的核武器不瞄準任何國家。2009年,中國和美國在聯合聲明中重申不將各自核武器瞄準對方的承諾。2022年,五核國聲明重申不將核武器瞄準彼此或其他任何國家。

33、中國重視與有關國家合作維護全球戰略穩定。2021年6月,中俄共同發表關於《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簽署20周年聯合聲明,強調「核戰爭打不贏,也打不得,永遠不應被發動」。2025年5月,中俄發表關於維護全球戰略穩定的聯合聲明。2024年11月,中美元首達成共識,確認有必要應對人工智能系統的風險,提升人工智能安全性,加強國際合作,促進人工智能向善普惠。兩國元首確認應維持由人類控制核武器使用的決定,強調應認真考慮潛在風險,本着慎重負責的態度在軍事領域發展人工智能技術。

34、中國積極開展軍控與防擴散磋商。2022年以來,中國同俄羅斯、美國、英國、法國、瑞士、荷蘭、德國、巴基斯坦、以色列、印度尼西亞、巴西、芬蘭等國家以及聯合國、歐盟等國際和地區組織舉行了軍控與防擴散磋商,介紹中國在核裁軍、核不擴散問題上的政策,立場與實踐,並就《條約》審議進程等共同關心的國際安全和軍控問題交換意見。

35、中國高度重視五核國機制,同其他四核國就建立信任措施和履行《條約》等問題保持對話與磋商。2019年1月,中國舉辦五核國北京會議,重啟陷入僵局的五核國合作進程。2022年1月,中國推動五核國領導人發表《關於防止核戰爭與避免軍備競賽的聯合聲明》。中國牽頭合作編制完成兩版《五核國核術語》,促進五國凝聚共識,增進互信,防止誤判,為國際社會提供有益參考。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中國再次擔任五核國機制協調員,推動五國加強核政策溝通和戰略互信,恢復機制生機活力,並於2024年12月在阿聯酋迪拜召集舉行五核國專家會。各方就核政策、戰略風險等問題進行坦率溝通,均認為有關討論十分及時,有助於增進對彼此核政策的了解,避免誤解誤判。中方還主辦了五核國「二軌專家組機制」和「戰略事務青年網絡」線上線下會議。

(四)其他相關事項

36、反導問題事關全球戰略平衡與穩定,地區和平與安全,以及大國戰略互信,與核裁軍進程密切相關。中國認為,無限制發展全球反導系統和推進前沿部署行為,旨在謀求攻防兼備戰略優勢,嚴重損害全球戰略穩定,誘發戰爭衝動,增加戰略風險。中方認為,應綜合看待戰略威懾和戰略防禦問題,秉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摒棄進攻性導彈防禦政策,停止發展不利於戰略穩定的全球反導系統,停止前沿部署戰略武器行為。

美國於2025年1月推出「金穹」計劃,旨在構建不受任何約束的全球性、多層次、多領域的導彈防禦系統。該計劃全盤、徹底否定了戰略進攻性武器與戰略防禦性武器不可分割這一核心原則,實行「主動抑制發射」,對全球戰略穩定造成嚴重破壞。「金穹」計劃還公然提出大幅增加外空作戰手段,在外空部署軌道攔截系統,加劇外空武器化和軍備競賽,違背《外空條約》中外空應用於和平目的的精神原則。

37、中國對有關國家推卸核裁軍特殊、優先責任,研發部署和擴散陸基中導系統表示嚴重關切,督促有關國家停止推進陸基中導前沿部署和擴散行徑,以實際行動維護全球和地區和平與穩定。中國所有陸基中短程導彈全部部署在境內,完全用於防禦目的,不對全球戰略穩定或任何國家構成威脅。

38、中國堅持和平利用外空,積極倡導防止外空武器化和軍備競賽,積極推進外空軍控多邊進程。2008年2月,中俄向裁談會正式提交「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條約」草案(CD/1839),並積極推動裁談會就此開展討論。2014年6月,中俄共同向裁談會提交該草案更新案文(CD/1985)。2022年,中俄推動聯大通過決議,成立「防止外空軍備競賽」政府專家組。專家組於2024年8月圍繞外空軍控法律文書實質要素達成一致,形成最終報告。中國支持外空透明與建立信任措施。中國倡導在外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這一理念連續九年寫入聯大外空安全相關決議,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同。

二、報告與核不擴散有關的國家措施

39、中國堅決反對核武器擴散,主張全面、忠實、平衡履行《條約》各項義務,加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中國一貫嚴格履行國際核不擴散義務,全面完整執行安理會相關決議,積極參與國際防擴散合作,推動地區熱點核問題政治外交解決進程。多年來,中國已逐步建立完善防擴散和出口管制體系,確保相關法規得到有效執行。2026年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正式施行,規定「中國履行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義務,反對和禁止一切形式的核擴散活動。」

(一)保障監督

40、中國重視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在防止核武器擴散,確保各國核能和平利用方面的作用,支持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工作的效率和有效性。中國同時認為,保障監督機制應以確保公正性和客觀性為前提。

41、中國於1984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1988年,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關於在中國實施保障的協定》。1998年12月,中國簽署關於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的附加議定書,並於2002年3月正式生效。中國是附加議定書最早生效的核武器國家。

42、中國積極支持和配合國際原子能機構執行相關保障監督措施。目前,中國提交保障監督的核設施共有30座,包括壓水堆、重水堆、研究堆、高溫氣冷堆、鈾濃縮廠、核燃料元件生產線等設施。

43、2007年,中國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核保障支助計劃,正式承擔起保障核查手段和方法的研究與發展工作,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開展保障概念研發項目,在核材料測量不確定度評價等方面取得豐富研究成果;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分析實驗室網絡,積極承擔樣品分析任務;國際原子能機構選擇對中國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實施保障後,雙方共同開發針對這種新的商用堆型的保障監督方案,有力促進了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能力提升。

44、中國高度重視保障監督專業人力資源開發。成立「國家原子能機構國際原子能機構核保障與核安保聯合培訓中心」,承擔保障監督核查、核材料衡算與控制等領域人員培訓和技術支持;積極組織專家參加國際原子能機構核保障國際會議,分享知識經驗;搭建國內核保障履約業務交流平台,定期開展技術研討和經驗交流,持續提升核保障履約能力。

(二)出口管制

45、中國一貫堅決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不斷推進防擴散出口管制領域法治建設,已建立起以《出口管制法》為統領,涵蓋核、生、化、導等敏感物項和技術及軍品等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進行許可管理、行政執法、合規建設等,實現了防擴散出口管制的法制化、規範化管理。

46、2020年12月,中國《出口管制法》正式生效。2024年12月施行的《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整合優化了兩用物項領域各項規章制度的規定,建立了統一、明確的兩用物項監管制度與體系。2026年1月實施的《原子能法》明確要求,加強核進出口管理,履行進出口國際義務和承諾,嚴格管控核擴散敏感物項以及可以用於核爆炸裝置的材料出口,保證進出口物項的和平用途。

47、中國對核出口實行嚴格管制,並制定了明確的核出口三原則,即僅用於和平非爆炸目的,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保障監督,未經中方同意不得轉讓第三方。中國頒布實施了《原子能法》《出口管制法》《核材料管制條例》《核出口管制條例》《核進出口及對外核合作保障監督管理規定》等系列法律法規,不斷優化許可管理,推進合規建設,確保了核出口活動得到有效管控。

48、中國致力於推動構建公正、合理、非歧視的國際防擴散出口管制秩序,支持聯合國在防擴散領域發揮核心作用,持續加強防擴散能力建設。中國高度重視聯合國安理會第1540號決議,積極參與安理會1540委員會工作,支持在國家、地區和國際層面推動決議執行,加強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相關材料和技術的國內管控和出口管制,防範和打擊非國家行為體獲取敏感物項。為此,中國與聯合國裁軍事務辦公室、1540委員會在華聯合舉辦四期亞太地區國家聯絡點培訓班。

49、中國重視新興科技帶來的擴散風險,同時認為,維護國際安全、實現防擴散目標的舉措,不應損害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科技的合法權利,尤其是不應將防擴散當作「脫鈎斷鏈」的工具,濫施出口管制和單邊制裁。2021年,中國會同立場相近國家向第76屆聯大一委首次提交了「在國際安全領域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決議草案,強調最大限度參與和平目的的科技交流與合作是國際法賦予各國不可剝奪的權利,要求取消對發展中國家的不合理限制。上述決議獲得廣泛支持。2024年,第79屆聯大以高票再次通過上述決議。中國歡迎各方在聯大持續開展包容對話,推動決議得到有效落實。

50、作為「核供應國集團」成員,中國一貫主張集團各項工作應以加強《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普遍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為目標和準繩。中國推動集團成員國以負責任態度,圍繞擴員標準開展嚴肅討論。中國積極參與修訂和完善集團轉讓準則和管制清單相關討論,以應對技術發展帶來的擴散風險,同時保障和平利用核能與核技術相關國際科技交流和貿易。中國積極支持集團開展外聯活動,加強同非成員國、企業界、學術界交流。

(三)核安保

51、中國秉持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在持續加強自身核安保能力建設,強化政治投入和國家責任的同時,積極開展核安保國際合作,推動構建公平、合作、共贏的國際核安全體系,努力打造核安全命運共同體。

52、中國政府積極加入核安保有關公約並嚴格履行國際義務。1989年,中國加入《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又於2008年批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正案,按公約及其修正案要求完善了國家核安保體系。核恐怖主義是全人類公敵。中國參加了《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的制定,切實防範非國家實體獲取敏感核材料,推動打擊核恐怖主義國際合作,反對以任何方式攻擊核電站等和平核設施。中國積極支持和參與國際社會為加強放射源管理所做努力,承諾遵守國際原子能機構《放射源安全和安保行為準則》。

53、中國高度重視核安保國家責任,已將核安全納入總體國家安全體系,建立了與核工業發展需求相適應、與國際公約義務相接軌的核安保法規監管體系。中國大力推進核安保能力建設,包括對老舊核設施實物保護系統實施升級改造,支持核材料衡算以及實物保護技術創新研發,定期組織核安保實戰對抗演練,強化核安保監督檢查、人員培訓及文化培育。

54、中國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國際核安保進程中發揮中心作用。自2011年以來,已連續15年向核安保基金捐款,用於支持亞太地區國家核安保能力建設。2023年,中國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供20萬歐元預算外捐款,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向烏克蘭提供核安全與核安保技術援助。2024年,中國向國際原子能機構塞伯斯多夫核安保培訓與示範中心捐贈價值49萬歐元的核安保專業設備。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在華設立了「核安保技術協作中心」「核安保一線官員能力建設協作中心」,為機構成員國培訓核安保從業人員3000餘人次,為地區乃至全球核安保能力提升作出積極貢獻。

55、中國積極推進與有關國家雙邊核安保合作。在2016年第四屆華盛頓核安全峰會上,中美兩國元首發表《中美核安保合作聯合聲明》,兩國合作建設的核安保示範中心建成投運。截至2025年底,中美累計舉行39次核安保示範中心合作磋商和5次核安保「二軌」對話。利用核安保示範中心平台,過去10年中美累計舉辦各類核安保交流合作活動300餘次,涉及兩國及周邊國家參與人員12000餘人次。同時,中國高度重視與其他國家的核安保交流合作,於2018年2月與俄羅斯舉行首次核安全對話,並同亞太地區多個國家建立了核安保交流機制。

56、中國積極踐行「減少高濃鈾使用」政治承諾。2016年3月,中國順利完成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高濃鈾微堆低濃化改造。2017年8月和2018年12月,中國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與有關國家合作,相繼完成加納和尼日利亞高濃鈾微堆的低濃化改造工作。通過技術改造,一方面降低了微堆的防擴散風險,另一方面提升了微堆安全性,為有關國家更好地開展和平利用核能活動貢獻了中國力量。中國願繼續協助其他國家開展微堆低濃化改造工作。

(四)無核武器區

57、中國認為,建立無核武器區有利於防止核武器擴散、促進和平利用核能,有利於構建均衡、有效、可持續的區域安全架構,有利於實現全球共同安全、普遍安全。中國尊重和支持有關國家和地區建立無核武器區的努力,並恪守無條件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的承諾。

58、中國已簽署和批准所有已開放供簽署的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包括《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條約》第二附加議定書、《南太平洋無核區條約》第二、第三議定書、《非洲無核武器區條約》第一、第二議定書、《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中國還加入了《南極條約》、《關於各國探測及使用外層空間包括月球與其它天體活動所應遵守原則的條約》、《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土安置核武器和其它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條約》。中國投票支持2024年第79屆聯大「無核武器區問題全面研究」決議,中方專家應邀深度參與聯合國無核武器區問題專家組相關工作。

59、中方參加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條約》開放簽署45周年、50周年紀念活動,並以觀察員國身份參加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組織歷屆會議,重申對拉美無核武器區的支持,介紹中國支持建立無核武器區和維護《條約》的政策主張。

60、中國一貫堅定支持建立中亞無核武器區,已於2015年4月完成《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的批准和交存工作。中方願不斷深化同有關國家在這一問題上的合作,共同維護條約及議定書的宗旨與目標,促進中亞地區及世界的和平與安全。

61、中國一貫堅定支持非洲無核武器區建設。2021年10月、2024年10月,中國出席《非洲無核武器區條約》第五屆、第六屆締約國大會,重申中國將一如既往地忠實履行《非洲無核武器區條約》附加議定書規定的義務,並積極支持非洲和平利用核能事業。

62、中國一貫堅定支持東南亞無核武器區建設。2021年11月,中方在《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30周年紀念峰會聯合聲明》指出,中方支持東盟維護東南亞作為無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地區的努力,為全球裁軍、防擴散及和平利用核能做出貢獻。2025年8月,《中國—東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行動計劃(2026-2030)》指出,中方近年與東盟探討中國簽署《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支持東盟維護東南亞無核武器區的努力。

63、中國一貫堅定支持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2019年至2025年期間,中國以觀察員身份建設性參加了六屆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會議。2024年5月中阿合作論壇第十屆部長級會議發布北京宣言,2024年9月中非合作論壇北京峰會通過《中非合作論壇—北京行動計劃(2025-2027)》,強調支持一切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的努力。2025年5月,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提交關於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的立場文件。中國呼籲有關各方加大外交協調,採取務實舉措,爭取盡快就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相關安排達成一致。中國願繼續為此做出積極貢獻。

64、中國尊重和歡迎蒙古的無核武器國家地位,支持歷屆聯大通過的相關決議。2000年,中國與其他四個核武器國家發表共同聲明,承諾向蒙古提供無核武器國家安全保證。2012年,中國與其他四個核武器國家再次發表聲明,重申支持蒙古的無核武器國家地位及對蒙古的安全保證。中方願繼續與各方一道,共同維護蒙古的無核武器國家地位。

(五)遵約及其他有關問題

65、中國重視《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在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中的基石性作用,呼籲尚未加入《條約》的國家盡早以無核武器國家身份加入,也支持國際社會在妥善處理分歧的基礎上,就細化應對退約措施和適當提高退約門檻所做的努力。

66、無核武器國家核潛艇動力堆及相關核材料的保障監督問題事關《條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中國建議國際原子能機構成立所有成員國均可參加的特別委員會,專題討論對無核武器國家核潛艇動力堆及其相關核材料實施保障監督所涉及的政治、法律和技術問題,並向機構理事會和大會提交建議報告。

67、美國、英國、澳大利亞三國決定開展的核動力潛艇合作涉及大量武器級濃縮鈾向無核武器國家的轉讓,構成嚴重核擴散風險,違反《條約》的目的和宗旨,損害地區和平與穩定。中國對此表示嚴重關切並堅決反對。國際原子能機構現行保障監督體系無法對美、英擬向澳轉讓的核潛艇動力堆及相關核材料實施有效保障監督,因此無法確保澳不將相關核材料轉用於製造核武器或核爆炸裝置。在達成機構各成員國均認可的監督保障方案前,美英澳不應開展核動力潛艇合作,機構秘書處也不應與三國單獨談判針對三國核動力潛艇合作的保障監督安排。

68、針對韓美2025年11月宣布啟動核動力潛艇合作,中方保持密切關注,希望韓美雙方採取審慎態度,穩妥解決相關保障監督問題,切實履行國際核不擴散義務,多做有利於地區和平與穩定的事,避免開展任何針對第三方的合作。

69、日本首相官邸官員公然宣稱「日本應該擁有核武器」,挑戰國際社會底線。日本右翼勢力公開呼籲修改「無核三原則」。上述言論是對二戰後國際秩序和核不擴散體系的公然挑釁,對地區和全球和平穩定構成嚴重威脅,國際社會必須對此高度警惕和堅決反對。國際核不擴散體系是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日本右翼勢力妄圖擁核是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權威性和有效性的嚴重挑釁,將破壞各國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共同努力,損害二戰勝利後來之不易的和平與繁榮。日本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無核武器締約國,必須完全恪守不接受、不製造、不擁有、不擴散核武器的規定。這些都是日方必須履行的國際法義務。中方和全世界愛好和平的國家應高度警惕並堅決反對日本在核武器問題上危險傾向,強烈敦促日方恪守國際法義務,停止在擁核問題上的試探挑釁。

(六)對防止核武器擴散的其他貢獻

70、中國始終以高度負責任的態度處理防擴散問題,積極參與國際防擴散合作,為推動有關地區核問題的解決作出積極努力。中國主張,各國應摒棄零和博弈和冷戰思維,充分尊重各國合理安全關切,消除核武器擴散根源。各國應致力於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權威性和有效性,摒棄實用主義和雙重標準做法,在現有國際法框架內,通過政治與外交手段和平解決核武器擴散關切。

71、中國在朝鮮半島問題上秉持公正立場和正確方向,始終致力於朝鮮半島和平、穩定和繁榮,始終致力於朝鮮半島問題政治解決進程。中國呼籲有關方停止威脅施壓,重啟對話談判,為推動政治解決、實現朝鮮半島長治久安發揮建設性作用。

72、中方致力於為政治外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發揮建設性作用。中方反對使用武力和制裁施壓,反對以任何形式攻擊和平核設施。中方支持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合法權利,注意到伊朗多次重申無意發展核武器。中方推動於2015年7月達成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開展對伊監督核查,為機構提供總計1810萬元人民幣捐款。2025年3月,中方舉行伊朗核問題中俄伊北京會晤,提出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的五點主張,為美伊重啟對話談判進程提供助力。9月,中俄伊外交部長向聯合國秘書長和安理會主席共同致函,強調英國、法國、德國推動啟動安理會「快速恢復制裁」機制存在法律和程序瑕疵。

73、美國單方面退出全面協議,是造成當前伊朗核問題緊張局勢的根本原因。美國、以色列分別於2025年6月、2026年2月對伊朗發起軍事打擊,嚴重違反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宗旨。美、以攻擊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之下的伊朗核設施,損害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為基石的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中方呼籲立即停止軍事行動,停止加碼制裁和煽動對抗,停止濫用安理會對伊朗單方面施加懲罰。有關方應展現政治誠意,作出更多外交努力,推動伊朗核問題回歸對話談判的正確軌道。

三、報告與和平利用核能有關的國家措施

74、《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規定,「國家支持和平利用原子能,鼓勵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國際交流合作促進共享和平利用原子能事業成果」,為原子能領域貫徹落實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全球治理倡議提供了法律保障。

75、中國支持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認為不應以防擴散為藉口,損害各國合法權利。中國重視核能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推動核能和平利用的技術研究與產業開發應用,積極參與並支持為促進世界核能發展及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履行了相關國際義務。

(一)促進和平利用核能

76、中國致力於推動共同建設清潔美麗的世界,推動核能為建設美麗中國發揮積極作用。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已發展形成了完備的核工業體系,使得核能在能源、醫學、工業、公共安全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促進了社會、經濟發展。

77、核電作為綠色、低碳的清潔能源,在中國構建清潔高效能源體系、應對氣候變化挑戰、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進程中發揮着重要作用。中國主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截至2025年12月底,中國大陸在運核電機組達59台,總裝機容量6248萬千瓦,在建及核准待建機組53台,總裝機容量6293萬千瓦。過去10年,中國新增併網核電裝機容量佔全球總量近60%,中國率先實現三代核電機組批量商業運營,成為全球核電發展速度最快、建設規模最大的國家,為世界核能復甦、應對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

78、中國在核電設計、建設、運行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技術,在此基礎上,積極推進更安全、更先進核能技術的研發和應用。

●中國自主三代核電技術「華龍一號」已在國內外建成投運8台機組,實現規模化部署。

●中國具有第四代先進核能系統特徵的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已於2023年12月在山東石島灣投入商運。

●中國正在推進陸上商用模塊化小堆「玲龍一號」建設,即將投入運營。

●中國積極推進可控核聚變技術研發,已建成「東方超環(EAST)」、「中國環流三號(HL-3)」等大型聚變實驗裝置,並實現了高參數、長脈衝的高約束模式等離子體運行。

●中國積極參與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ITER)國際大科學計劃,高質量實施所承擔的18個關鍵部件和系統的設計製造以及核心設備的安裝任務。中國企業率先完成ITER超導磁體製造任務,高質量交付ITER計劃第一件大型部件,成功製造並交付全球第一個超大非常規變流電源系統。

79、中國大力推動核技術造福人民民生和社會經濟發展,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核技術產業體系。2024年10月,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等部委聯合印發《核技術應用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目前中國核技術應用產業年直接經濟產值已超過3000億元人民幣。

●工業領域,高品質線纜、輪胎等高分子材料通過輻照技術進行優化改性,輻照滅菌產業規模位居世界前列,射線無損檢測和工業探傷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農業領域,輻射誘變育種1000餘個,佔全球總量的三分之一,每年為中國增產糧、棉、油近1500萬噸;農產品及食品的年輻照加工量173萬噸,佔全球總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醫療領域,鈷60醫用同位素與放射性藥物生產、核醫療裝備等方面技術能力快速提升。

●環境保護領域,輻射測量、元素分析等技術在環境監測與治理方面的作用愈加凸顯,利用電子束技術處理印染、醫療、化工廢水廢渣的產業模式日趨成熟。

●公共安全領域,輻射成像、CT斷層掃描、拉曼光譜等技術廣泛應用於重要交通樞紐和邊防口岸安檢,以及國防、能源、金融等重要基礎設施安保,在北京冬奧會等大型公共活動安保中發揮重要作用。

80、中國重視在核不擴散前提下與致力於發展核能的國家分享經驗、開展合作,已與30多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政府間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協定。以此為基礎,中國與這些國家聯合開展技術交流、人才培養、工程建設、產能投資等互利合作。

81、中國政府積極支持有助於促進核技術發展及和平利用核能的多邊合作和交流。中國是第四代核能系統國際論壇(GIF)、國際聚變能組織(ITERO)成員國,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核能署簽訂了《關於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並積極參與亞洲核合作論壇等地區性合作機制。

82、中國致力於推動全球核能治理更加公正合理、發展更加普惠包容、合作更加開放有序。2019年以來,中國先後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等國際組織合作在華舉辦國際核數據大會、國際核工程大會、國際核電運行安全大會、小型模塊堆應用與發展跨地區研討會、世界聚變能源部長級會議暨聚變能國際會議等重要國際會議,為促進國際核能發展與安全經驗共享、合作交流作出積極貢獻。

83、2022年以來,中國相繼舉辦中國—東盟和平利用核技術論壇、中國—海灣阿拉伯國家和平利用核技術論壇,宣布設立中國—非洲和平利用核技術論壇,與全球南方國家分享核科學技術在糧食農業、醫療健康、工業升級、能源轉型、公共安全等領域應用的良好實踐,賦能全球南方現代化建設和可持續發展。

84、中國核聚變發展堅持自主創新與國際合作協同推進,在核聚變物理、聚變堆工程設計、關鍵部件研製、核心技術研發等方面不斷突破,總體達到世界先進水平。中國核聚變領域現有13個在運行裝置、6個在建裝置。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研究院「東方超環」(EAST)2025年1月實現溫度1億度、1066秒長脈衝穩態高約束模等離子體運行;核工業西南物理研究院「環流三號」(HL-3)裝置2025年5月實現兆安等離子體電流、電子離子「雙億度」等離子體運行。

85、中國核聚變科研所積極參與面向全球的核聚變國際合作倡議,2023年核工業西南物理研究院宣布「環流三號」面向全球開放,2025年11月中國科學院等離子體所牽頭啟動「燃燒等離子體」國際科學計劃項目。中國邀請全世界科學家來華集智攻關,共同追逐「人造太陽」能源夢想。

(二)通過國際原子能機構向其他成員國提供的技術援助

86、中國大力支持並積極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合作活動,擴大對發展中國家的技術支持和援助。自2020年起,中國成為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合作基金第二大捐款國,其中2025年捐款1404萬歐元,佔比達到14.675%。截至2025年底,中國累計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合作基金捐款約1.3億美元,接受其他國家學者來華進修科訪和培訓6000餘人次,向全球南方國家派出專家服務4000餘人次。

87、中國積極參與亞太地區核科技合作協定(RCA)框架下的核科技交流與合作,每年提供11萬美元捐款,用於支持亞太地區核技術應用領域的合作項目。

中國積極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核技術應用實驗室改造項目(RENUAL),累計提供了200萬歐元預算外捐款,用於實驗室基礎建設、設備更新以及技術服務,幫助發展中成員國提高核技術應用水平和能力。

中國積極響應國際原子能機構利用核及核衍生技術為發展中國家抗擊新冠疫情提供援助的合作倡議,於2022年通過中國、國際原子能機構、受援國三方模式向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國家捐贈新冠病毒檢測設備和物資,價值約200萬美元。

中國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希望之光」倡議,2024—2025年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面向非洲國家舉辦了兩期放療物理師培訓,培養核技術診療癌症的專業人才。

88、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在華設立了核電建設國際培訓中心(ICTC)、小型模塊化反應堆培訓中心、高放廢物地質處置協作中心、核農學協作中心、核技術昆蟲不育協作中心、放射性藥物及同位素生產應用協作中心、同位素海洋學協作中心、研究堆退役技術協作中心、可控核聚變技術協作中心等平台。

中國願充分發揮這些平台的作用,通過開展技術研發、經驗分享、人員培訓等合作,為廣大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核能、安全發展核能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89、中國致力於向其他核能新興國家及有意和平利用核能的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2017年,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和中國教育部聯合設立「中國政府原子能獎學金」項目,迄今已累計資助46個發展中國家的400名學生來華攻讀核工程、核技術相關專業碩博士研究生。2021年以來,中國連續5年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共同在華舉辦中國-國際原子能機構核能管理學校短訓班項目,累計為36個新興核電國家培養250餘名核能管理人才。

90、2024年9月,中國面向全球南方和世界各國,開放共享12座核科研設施和實驗平台,涉及核基礎科研、材料與部件輻照測試、同位素生產製備、反應堆熱工水力、核環境模擬及核設備測試、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核聚變實驗研究等諸多領域。中國願與各方共建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國際科技發展環境,共享核科技研發、試驗測試、工程驗證等優勢技術資源平台,加強聯合研發、科技交流和人才培養等務實合作。

(三)核安全

91、中國始終堅持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以及安全第一的核電發展方針,堅持法律規範、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技術保障、人才支撐、文化引領、社會參與等方面多措並舉,構建嚴密的核安全責任體系,確保核與輻射安全。中國嚴格履行《核安全公約》《乏燃料管理安全與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等國際義務和國家責任。

92、中國長期保持良好核安全記錄,從未發生過國際核事件分級二級及以上的運行事件,按照世界核電運營者協會(WANO)綜合指數,滿分機組數量比例、運行安全綜合業績連續多年位居世界前列,核技術利用安全水平不斷提升,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得到充分保障。中方實施「核電運行安全管理提升」「核電行業安全質量提升」等專項行動,建成了全國統一的核電廠和研究堆運行經驗反饋平台,邀請國際原子能機構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評估(IRRS)、核電廠運行安全審評(OSART)等國際同行評估,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核電站運行安全水平得到國際專家高度認可。

93、中國建立了嚴密的核安全法規標準體系。2026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正式生效。此外,中國已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國遵守《核安全公約》,認真履行核安全國際義務,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發揮積極作用,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核安全與核安保能力。核安全事件的影響超越國界,所有國家都要參與到核安全事務中來,努力打造核安全命運共同體。

94、中國一貫重視核應急管理工作。中國先後頒布了《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國家核應急預案》《核電廠核事故應急預案演習管理規定》等法規和部門規章。中國組建國家級核應急專業技術支持中心和國家級核應急專業救援分隊,定期開展核應急綜合演練,建成運行國家核應急行動技術支持中心。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成立核與輻射應急準備與響應能力建設中心,舉辦2期國際原子能機構輻射應急管理學校,以及5期面向周邊國家的核應急專項培訓與交流活動,《核安全公約》演習活動等。

95、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出台了《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文件。中國政府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不斷加強放射性廢物管理,確保放射性廢物處置場安全穩定運行。目前,中國基本形成了全流程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全面掌握了兆瓦級研究堆退役關鍵技術,一批鈾礦冶、研究堆等老舊設施退役治理取得積極進展。中國放射性廢物總體安全受控,確保了公眾健康、環境安全和核工業可持續發展。中國在2025年《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締約方第八次審議會議上,歷史性獲得4項良好實踐和6項良好業績的積極肯定。

96、中國注重提高公眾對核能的科學認識。中國政府和企業積極向公眾宣傳核能安全、核應急政策法規和核科技基礎知識,增強了公眾對核能安全的信心。通過新聞發布會、核安全信息公開平台、社會責任報告、安全發展白皮書及開放日等形式,使相關信息披露更加公開、透明。2019年,中國發布了《中國的核安全》白皮書,全面闡述中國核安全的基本原則和政策主張,分享中國核安全監管的理念和實踐,闡明中國推進全球核安全治理進程的決心和行動。自2013年以來,中國已舉辦13屆「魅力之光」全國核科普活動,參與人數超600萬。

97、中國認為,核能的和平利用應該服務於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不能以犧牲自然環境和人類健康為代價。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是人類歷史上發生的最嚴重核事故之一。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事關全人類健康、全球海洋環境、國際公共利益。2023年8月24日,日本政府啟動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中國作為最重要的利益攸關國之一,堅決反對這一不負責任的做法。中國敦促日本認真回應國內外關切,切實履行承諾,確保國際監測和中國等利益攸關國的獨立取樣監測持續開展,將核污染水排海置於嚴格的國際監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