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聽證會|地盤工人:開工前沒上過安全課
(大公報記者 蘇銳之)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昨日舉行第14場聽證會。有負責更換紙皮石的地盤工人表示,開工前沒上過安全課,起火時用水喉射水20至30秒就沒水。法團主席徐滿柑同意無人監察授權票簽署,指宏業反對大維修分期進行理據只是錢,且不接受改用較阻燃中空板封窗。他認為市場價會被圍標行為推高,希望未來政府可協助,用工程成本價進行參考。
鍾潤新昨日在聽證會上率先作供,他指出,開工前沒接受任何正式的安全課,管工僅口頭提醒「不准在棚架上食煙」,但管工從未向他或工友講解發生火警的逃生方法或其他安全措施,整個地盤亦沒有劃定任何指定吸煙區。鍾潤新憶述,在四樓發現下方起火後,他第一時間嘗試尋找水喉救火,有一條來自天台的水喉供工友使用,但他嘗試開水後,僅約20至30秒後便沒有水。
前法團主席:無法監察授權票簽署真偽
隨後作供的法團主席徐滿柑在庭上承認,無論是新舊法團,在處理授權票的程序上均沿用相同的做法,即在每座大廈設置收集箱讓住戶投遞授權票,但整個過程中沒有人記錄授權票由誰投遞,法團亦無法監察授權票上簽署的真偽。他表示,管理公司會協助核對單位業主的身份,但授權一覽表上只列出被授權的單位,缺乏受託人的具體資料,居民難以核實整個授權操作的合法性。
獨立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大維修合約條款列明工程分三期進行,實際安排應由法團最終決定,惟最終全部八座大廈同時搭棚。徐滿柑供稱,法團曾詢問可否每期工程完成後才開展下一期,但承建商宏業稱,分期施工會令工程延誤及增加開支,拒絕配合,他形容宏業的反對理據「除了錢之外無其他」。
徐滿柑就封窗事宜供稱,曾討論與承辦商研究分階段封窗,但管委會因缺乏相關工程知識而未有進一步追問。封窗物料方面,法團曾收到住戶拍攝的影片,顯示保護窗口玻璃所用的發泡膠在接觸明火時極易燃燒,管委會隨即向宏業查詢,要求改用鋁塑板或較阻燃的中空板。然而宏業回應指,由於整個工程過程中不會產生明火,又引述消防處口頭回應指「無話唔可以用」發泡膠,但提醒需注意避免接觸其他可燃物。徐滿柑坦言對有關解釋「未感完全信服」,曾要求宏業以書面形式交代為何接受發泡膠的阻燃性能。
徐滿柑表示,對於缺乏工程或法律經驗的法團成員而言,幾乎不可能有效把關各個繁雜的大維修工程環節,即使法團聘請了顧問,但如果顧問本身有問題,法團亦無能力審核標書的合理性。
消防電話線將增加 具調配功能
另外,昨日的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就有議員關注早前聽證會上提到999報案中心的效率及設備,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現時警方999報案中心有200多條電話線,消防處暫時有30條電話線,消防將於一至兩星期內增加18條電話線,明年初消防的第4代調派系統完成構建,屆時消防電話線可增至超過100條,並具有調配功能,將與警方的電話線數目相若。
(來源:大公報A7:港聞 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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