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注意:香港4月30日起全面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 控煙酒辦督察邊境口岸加強宣傳

衞生署控煙酒督察近期到邊境口岸加強宣傳教育,向入境旅客講解本港即將生效的「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禁令。

控煙酒督察重點提醒大家:

由2026年4月30日起,任何人在公眾地方:

禁止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包括煙彈、加熱煙支和草本煙);

吸食、攜帶已啟動的另類煙或使用相關產品,將視作管有並違規,可被定額罰款3,000港元。

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更違反《進出口條例》,最高可判處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七年。

經常往返香港和中國內地的朋友,記得留意法例更新!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網站:

https://www.taco.gov.hk/t/tc_chi/index.html

戒煙應用程式:

https://www.livetobaccofree.hk/tc/free-quit-tools/download-quit-ap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