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日使館頻遭威脅 曾收恐嚇信報警未獲日方重視

中國駐日使館強調,中方已反覆闡明嚴正立場和明確要求,使館再次強烈敦促日方加快查清系列恐怖威脅事件。圖為4月8日晚,大批日本民眾在位於東京的國會議事堂前舉行反戰集會。(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綜合央視新聞、記者馬靜 報道)當地時間16日下午,中國駐日本大使館舉行新聞發布會,臨時代辦施泳向媒體介紹了近段時間以來,駐日使館接連遭受到恐怖威脅的情況。據施泳介紹,現役自衛隊官員村田晃大持刀翻牆闖入我使館這一嚴重事件前後,我駐日使館接連遭到恐怖威脅。其中,在3月5日收到恐嚇信後,使館曾向警方報警,但日本警方未給予重視,未採取有力措施。使館就系列恐怖威脅事件與日本交涉近30次,但相關案件調查始終未取得進展。

施泳表示,3月5日自稱由前警察和前自衛隊隊員組成的組織向我使館寄出恐嚇信,威脅稱將對我駐日使領館發動襲擊。使館收到恐嚇信後報警,但日本警方未給予重視,未採取有力措施,至今沒有查明事實真相。在19天後,就發生了現役自衛隊官員村田晃大持刀翻牆闖入我使館的嚴重事件,中方緊急向日本外務省、警方提出嚴正交涉。

但在闖館事件僅一周後,3月31日,又一名自稱應急預備自衛官的人,通過網絡向我使館發出恐怖威脅,稱其在使館內安裝了遠距離遙控炸彈。使館方面立即向警方報警,日本警方當天對使館展開了近兩個小時的排彈作業。

嚴重侵犯中國主權和尊嚴

施泳指出,上述事件嚴重違反國際法,嚴重侵犯中國主權和尊嚴,威脅中方外交人員和外交機構館舍的安全,性質影響極其惡劣。《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明確規定,使館館舍不得侵犯,接受國負有特殊責任,採取一切適當步驟,保護使館館舍免受侵入和損害,並防止一切擾亂使館安寧或有損使館尊嚴事件。但日方未能履行應盡的國際法義務,未能有效保護中國使領館和外交人員的安全。

目前距離使館收到恐怖威脅信件已經超過40天,使館就系列恐怖威脅事件與日本交涉近30次,但相關案件調查始終未取得進展。

我使館強調,中方已反覆闡明嚴正立場和明確要求,使館再次強烈敦促日方加快查清案情,依法嚴懲涉案人員,向中方作出負責任的交代,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國駐日使領館館舍和人員安全,杜絕此類案件再次發生。

日自衛隊員攜刃長18厘米刀具闖館

3月24日上午,一名自稱為日本自衛隊現役官員的不法之徒翻牆強行闖入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此人承認自身行為非法,威脅要以所謂「神的名義」殺死中國外交人員。中方向日方嚴正交涉,提出強烈抗議。要求日方立即徹查事件,嚴懲有關人員,給中方一個負責任的交代。同日,該男子已被逮捕,強闖者名為村田晃大,現年23歲,三等陸尉,隸屬於陸上自衛隊位於宮崎縣的駐地。警方據其交代在使館植被中發現了一把刃長約18厘米的刀具。

3月26日,強闖中國駐日本大使館不法之徒被送檢。截至3月28日,日本政府方面僅表示「遺憾」,並未提及道歉或具體問責措施。3月29日,日本警視廳公安部對其所屬部隊駐地及其相關住所展開搜查。當地時間3月31日,在野黨要求日本政府就自衛隊員強闖中國使館一事道歉。4月14日,日本警方以涉嫌違反槍支刀具法,再次逮捕強闖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的日本陸上自衛隊三等陸尉村田晃大。

專家解讀|日方應對失衡 安全責任缺位問題凸顯

知名日本問題專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區域國別研究院研究員陳洋圍繞中國駐日本大使館4月16日披露相關情況,接受香港文匯報採訪時表示,事實越來越清晰地表明,現役自衛隊官員持刀闖館事件並非偶發衝突,而是一個具有連續威脅、明顯針對性,甚至帶有升級性質的安全事件。日本方面應對失衡,安全責任缺位問題凸顯。

絕非偶發衝突 屬系統性威脅

陳洋認為,中方16日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徹底還原了持刀闖館事件本質。中國駐日大使館再次披露日本陸上自衛隊官員村田晃大持刀闖館事件的關鍵細節,尤其首次公開在3月24日事件發生前,使館就已收到明確恐嚇信,事發後又再次遭遇恐怖威脅。這一信息補充具有決定性意義。它不僅讓事件時間鏈條與風險演化路徑更加完整,也直接擊碎了部分日本政客與右翼勢力近段時期持續試圖製造的「單一治安案件」敘事。事實越來越清晰地表明,這並非偶發衝突,而是一個具有連續威脅、明顯針對性,甚至帶有升級性質的安全事件。換句話說,中方披露的不是「碎片信息」,而是對事件性質的再次定性:這絕不是普通刑事案件,而是針對外交機構安全的系統性威脅行為。

這位專家認為,從披露情況還能看出,中方在時間線上的一些選擇性沉默,顯示中方的克制與理性。此次披露中,3月5日與3月31日兩個時間節點尤為關鍵。3月5日收到恐嚇信後,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第一時間依法報警,卻沒有選擇同步向媒體釋放信息。這一處理方式,與某些國家慣常通過「輿論先行、事件政治化」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3月24日闖館事件發生後,3月31日再次出現恐怖威脅,中方依舊選擇報警處置,而非即時公開,直至4月16日才集中披露相關信息。

這一完整時間線,呈現出一個清晰事實:中方始終以安全處置為優先,而非輿論操作,以證據鏈完整為基礎,而非情緒化回應。反觀日本方面,在事件升級過程中始終未見與風險等級相匹配的公開說明與責任回應,更遑論對事件性質的清晰定性與公開道歉。部分日本政府高層甚至以模糊表述帶過,試圖降低事件敏感度。這種「低回應、弱解釋」的姿態,與事件本身的嚴重性形成明顯反差,也與中方克制且理性的應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日反應遲滯處置不對稱

陳洋強調,日本方面應對失衡,安全責任缺位問題凸顯。從3月5日到3月31日,日本警方在中國駐日大使館遭遇兩次安全威脅中的處置表現,暴露出明顯的反應遲滯與處置不對稱。首次恐嚇信出現後,日方未給予足夠重視,調查推進緩慢,至今關鍵線索仍未公開。3月31日再次發生恐怖威脅後,日本警方雖進行了短時間排查,但整體仍停留在程序性應對層面,缺乏持續調查與結果反饋。更關鍵的是,圍繞核心問題——威脅來源是誰、是否與現役自衛隊人員有關、是否存在組織性背景——日方至今沒有給出中方任何具有說服力的解釋。這種長期信息缺位,使外界不得不產生合理質疑:日本在履行外交安全保護義務方面,是否存在選擇性重視甚至結構性鬆動?在涉及外國使領館安全的問題上,是否仍停留在「最低限度應對」而非「主動安全保障」的層級?

「事實上,從信息披露到時間線,再到日方處置態度,整個事件早已超越一般治安範疇,而是進入外交安全與國家責任層面的討論。」陳洋指出,中方通過逐步還原事實,強化的是事件的真實性與完整性,而日方持續地模糊回應與調查遲滯,則不斷放大外界對其安全治理能力與責任意識的疑問。

陳洋表示,在涉外安全問題上,從來沒有「輕描淡寫」的空間,也沒有「淡化處理」的餘地。事件如何定性、責任如何界定、後續如何回應,將直接影響外界對日本履約能力與治理信譽的判斷。

(來源:香港文匯報A10:要聞 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