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調查|何偉豪生前求救細節披露 同僚起初不知求救人身份及具體方位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陳子萌 報道)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3日)下午繼續進行第11場聽證會,4位消防人士出席作證,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陳述了殉職消防員何偉豪求救之初的細節,並就消防處針對大廈火警鐘失效情況所展開的應對方式作出闡釋。
林浩俊於2005年加入消防處,去年調任成為新界東分區的副指揮官。火災發生當日,他於15時32分到達現場並接替指揮,了解現場情況後將當時發出的三級火警升級至四級火警。
林浩俊表示,他到達現場後,第一批到達現場的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向他匯報了同事求救情況並嘗試過支援,即知道有消防同事發出「Mayday!Mayday!Mayday!」的求救信號,但第一時間未能知曉具體是哪位同事發出,以及發出的位置。直至15時55分,消防人員才知道發出求救信號的是消防隊員何偉豪,他們隨即於宏泰閣正門口嘗試救援。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提問,遇到住宅大廈火警鐘失效的情況,消防處會否有相關的策略及指引以彌補警鐘失效。林浩俊表示,消防隊內的工具設備及行動注意事項在隊員平日的操練中已被熟悉,但未有相關情況下明確的條文命令。
他指出,消防車上的警示燈及警車上的警鈴通常有助於提醒居民及疏散,消防車的警笛在前往事發地途中會持續發出聲音,到現場亦不會立馬停止。他補充道,在外圍道路上的消防車會持續鳴響警笛,進入宏福苑內的消防車則會關閉警笛,因考慮到警笛聲可能會影響消防員在火場內的溝通。
林浩俊還就「逃生時遇到濃煙應該返回房間內」作出解釋,他指出,因居民無法快速判斷濃煙究竟來自上層還是下層,如果貿然逃生,反而可能面臨更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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