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解除殺傷性武器出口限制 外交部:破壞戰後制度性保障
大公報綜合中新社、環球時報報道:日本政府在新發布的《外交藍皮書》中將日中關係由此前的「最重要的雙邊關係之一」降級為「重要鄰國」。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10日在例會上表示,中日關係當前局面根源在於高市早苗發表涉台謬論,背信棄義,日方應當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和自身所作承諾,反思糾錯,以實際行動維護中日關係政治基礎。
日本在再軍事化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據日媒近日報道,高市早苗政府擬在本月正式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相關內容包括不再僅限出口救援、運輸等5種「非戰鬥用途防衛裝備」,原則上允許出口包括殺傷性武器在內的武器成品,且武器出口無需國會事先批准,改為事後報告。日本學者擔心,日本可能成為「對外輸出戰爭的國家」。
毛寧10日在回答關於日本「降級」中日關係提問時表示,中日關係當前局面的根源在於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發表涉台謬論,背信棄義,損害中日關係的政治基礎,挑戰戰後國際秩序。
擬解除殺傷性武器出口限制
據日本共同社等媒體報道,高市早苗政府計劃在本月內正式對「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進行修改,完全解除殺傷性武器出口限制,包括不再僅限出口救援、運輸等5種「非戰鬥用途防衛裝備」,就向衝突中國家出口武器設立例外規定,保留出口空間;武器出口無需國會事先批准,改為事後報告。對此,毛寧7日在記者會上警告稱,此舉標誌着戰後日本武器出口政策的根本轉向,破壞戰後防範日本軍國主義死灰復燃的制度性保障。
在冷戰期間,日本堅持基於「和平憲法」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實質上幾乎完全封鎖了武器出口渠道。但隨着日本右翼勢力的興起,相關禁令被一步步推翻。2006年,小泉純一郎政府以打擊恐怖活動為名,首次向印度尼西亞提供武裝巡邏艇。2014年,安倍晉三政府又以「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替代「武器出口三原則」,大幅放寬對外輸出軍備和技術的限制,此後向菲律賓提供防空雷達、二手巡邏艇、海警船等所謂「非殺傷性艦艇」。近年來,日本更多次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其實施方針,不僅放寬對外聯合開發武器的限制,更使得日本生產的殺傷性成品武器可直接出口至給予日本「生產許可」的授權國。
一位中國軍事專家表示,多年來,日本政府不斷扶持本國的防務工業,並發展出相對完整的國產裝備體系。但此前日本自衛隊的裝備規模有限,國產武器無法通過大批量生產來分攤研發成本,導致價格畸高,影響了日本防務工業能力的發展。日本防衛省認為,只有打開國際武器出口市場才能解決當前日本防務產業的困境。
倘日本經濟依賴戰爭 不堪設想
有分析認為,如果高市早苗政府此次完成對「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修改,很多自衛隊現役裝備都可以立即列入出口清單。尤其是在當前西方防務產業產能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日本製造業相對充沛的產能或將填補市場空缺。例如在海戰武器裝備方面,日本已經與澳洲談妥了新一代「最上」級導彈護衛艦的出口大單,新西蘭也考慮採購同型艦艇。在地面武器方面,日本自行研製的10式主戰坦克、03式防空導彈、12式岸基反艦導彈等在國際軍火市場上也有一定的競爭力。
圍繞該方案,日本國內出現諸多批評聲音。日本法政大學教授白鳥浩表示,在無需國會批准的情況下出口殺傷性武器,日本可能成為「對外輸出戰爭的國家」。日本資深律師伊藤和子表示,一旦經濟對軍工產業乃至戰爭產生依賴,將難以擺脫。
(來源:大公報A11:內地 2026/04/11)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