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程序只限註冊醫生施行 注射前須了解風險
衞生署早前為警方於銅鑼灣一間美容院涉嫌無牌行醫的聯合行動提供專業支援。行動中,兩名女子因涉嫌非法行醫及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調查仍在進行。
衞生署呼籲市民:注射程序屬醫療程序,只應由本地註冊醫生施行。市民在接受注射程序前,應了解施行注射的醫生全名,並查閲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醫生名單(www.mchk.org.hk/tc_chi/list_register/index.html ),亦查詢施行人員的專業資格和相關資歷。
進行注射程序前應注意以下事項:
- 注射前先接受醫生診症,了解程序詳情、潛在風險和可能出現的併發症。徵詢醫生的意見,作知情的選擇;
- 來源不明的針劑沒有品質及效果保證,應拒絕接受注射;
- 如曾對該注射針過敏,或擬注射部位有感染發炎,不應注射;
- 如獲美容服務提供者轉介至醫生施行程序,應要求以書面形式提供醫生全名,了解其專業資格和相關資歷;及
- 如出現感染病徵,如發燒或感不適,應立即求醫。
政府私營醫療規管督導委員會轄下的「區分醫療程序及美容服務工作小組」2013年建議某些高風險程序包括涉及注射的程序、涉及以機械或化學方法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皮膚剝脫的程序、高壓氧治療及漂牙,必須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施行。任何人士本身如非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便不應施行這些醫療程序,否則可能會因觸犯《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及《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而被檢控。
此外,《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規定,該《條例》定義下的第1部毒藥,只可在藥劑師監督下及在註冊藥房售賣,亦必須按照該《條例》條文的規定才可合法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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