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調查|「中華發展」涉虛假陳述 無派員關閉消防裝置 消防處批「非常唔要得]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王俊傑)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0日)舉行第10場聽證會,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表示,宏福苑消防系統涉及「中華發展」與「宏泰消防」兩間消防裝置承辦商參與,即便「宏泰消防」沒有遞交相關的SDN,即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該機構亦有責任向管理公司以至消防處查詢另一間承辦商遞交SDN的涵蓋範圍。
姜世明解釋,消防處於上世紀80年代並無條例規定加壓泵及消防警鐘系統需要分開兩個電源操控,後來,有要求分開兩個電源。他強調,保障市民生命,不宜輕率處理,尤其一個專業的消防裝置承辦商發現大廈總電掣關閉會同時牽連兩套系統。
被問到「中華發展」的法律責任,姜世明認為,該承辦商承認提交SDN,但無親自或派員到場了解,其做法屬於作出虛假陳述,「違法之餘,我們亦覺得非常唔要得」。
儘管法例未有訂明管理公司屬於法定責任人,但姜世明認為,對方亦有失職之嫌。因為按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指南,管理公司必須密切監察消防裝置承辦商的工作。
姜世明透露,處方人員每年需要處理30萬宗申請,普遍提交實體紙本,當中每年涉及維修需要關閉消防裝置的,達6000宗左右,每單個案需要仔細監察,「每一次出單完後24小時,好多時消防局嘅同事,幾個鐘頭就成架消防車,成隊人落去睇」。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擔心,如果修改法例,要遞交更多申請,處方會面臨人手壓力,姜世明認同操作上要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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