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迎最嚴新規!須標明使用年限 12個月後全面執行
據央視新聞報道,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7372-2026《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範》今天(4月3日)正式發布。《技術規範》在原有的兩項通用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的基礎上明確了多項關鍵要求。
移動電源包括便攜式移動電源和便攜式儲能電源,也就是俗稱的「充電寶」和「戶外電源」。《技術規範》要求強化電池本質安全,在標準中引入針刺試驗,明確提升移動電源在高溫、過度充電、擠壓等場景下的安全防護能力。為了降低移動電源長期使用後的內部短路風險,新增了循環老化方面的專業檢測,同時要求標明建議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消費者及時更換安全性差的移動電源。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安全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師 李澤林:提出智能管理要求,不僅明確電池電壓、溫度等關鍵參數的實時監測要求,還要求產品具備異常信息存儲與讀取功能,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此外,《技術規範》推行產品唯一性編碼管理,消費者可通過編碼查詢電池品牌等核心信息。在生產製造流程方面,明確提出移動電源的原材料、生產過程管控要求,從根源上提升安全水平。新標準設置12個月過渡期。企業在過渡期內,可以選擇執行新標準或原有標準,過渡期結束後,必須按照新標準進行生產製造和銷售。
專家表示,新國標實施後,旅客此前已購買的通過舊3C認證的充電寶,只要符合民航現行相關規定,仍可正常攜帶乘機。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