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內地疲勞駕駛認定有變化

據央視新聞報道,今年2月,公安部正式發布《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新規將於6月1日在全國落地執行,打破「只看駕駛時長」的局限性,以駕駛行為+生理狀態+生活軌跡,三維立體判定駕駛員是否為疲勞駕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疲勞駕駛:

  1. 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2. 客運機動車駕駛人於22:00至次日6:00連續駕駛超過2小時未休息或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3. 客運機動車駕駛人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