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善後|居民上樓與聽證會撞期 政府:5·4後可另再安排日期執拾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今日(27日)公布大埔宏福苑7幢受火樓宇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的詳情。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上樓安排會由4月20日開始至5月4日,分批讓宏福苑7幢樓宇的居民於特定時間重返單位。不過,政府早前公布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第三輪7場聽證會將於4月20日至4月30日舉行,時間與居民回家執拾物品的安排,完全重疊。
對此,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回覆稱,居民如有特別原因或實際困難,導致未能在安排的日子返回單位執拾,可以向「一戶一社工」要求政府在其他日期再作安排。政府將會因應接獲的要求和所涉的座數、樓層等,安排5月4日後的適當日子,即在這次上樓安排完成之後,讓這些居民再有機會上樓執拾。
第三輪7場聽證會的日期:
1. 4月20日(星期一)
2. 4月21日(星期二)
3. 4月22日(星期三)
4. 4月23日(星期四)
5. 4月24日(星期五)
6. 4月27日(星期一)
7. 4月30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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