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做大灣區建設的建議者 行動者 落實者
文/梁美芬
記得在兩會期間,丁薛祥副總理接見了我們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並提出了屬於香港的「時代考卷」。這份考卷明確要求香港必須主動融入並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同時亦提醒我們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香港立法會議員,要跳出「香港本位」思維,從更宏觀的角度出發,以粵港澳大灣區整體發展為目標。
因此,我圍繞兩會期間我所提出的前海相關建議,獲邀親自前往前海管理局,並與前海管理局及相關部門一同交流,探討如何更好落實香港與前海的合作,推動香港更積極融入並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我認為,香港在參與大灣區建設的過程中,必須跳出自身的思考框架,以整個大灣區發展為依歸,既要主動融入,也要強化融合,更要突出服務國家與貢獻國家的角色定位。同時,香港應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在大灣區建設中發揮獨特作用,並以「建議者、行動者、落實者」作為自身定位。
在交流過程中,我亦向前海方面介紹了自己過去幾年作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就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所提出的一系列建議,包括如何共享香港的法治品牌,推動大灣區建設成為世界一流灣區,以及透過「拆牆鬆綁」,促進人流、物流、數據流及資金流更加便捷流通的相關實踐。
同時,我亦提出了今年專門針對前海的建議方案,期望前海與香港進一步深化合作,期盼在粵港澳大灣區例如前海可考慮設立具國際地位有威望的國際經貿法院,以建立大灣區的法治品牌。我指出,前海作為深圳特區中最開放、政策最具突破性的區域,可謂「深圳特區的特區」;而北部都會區則可定位為「香港特區的特區」。在此基礎上,香港可透過專屬立法,與前海共同探索制度創新,推動優勢互補,促進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涉外法治是當前國家需要重點發展的國際軟實力之一,香港與前海應攜手合作,打造中國法治品牌,提升國家在國際舞台上的道德高度與話語權。香港在法治、人才制度及國際化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是國家重要的對外窗口;而前海則在科技、土地及創新發展條件方面具備強大潛力,發展迅速。
只要前海與香港能夠進一步深化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必定可以形成強大合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邁向世界級灣區的目標。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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