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收付新規生效 深圳大多商戶收現金
(大公報記者 林天、姚棠)近年不少港人北上消費,許多人已習慣內地主流的電子支付,然而部分情況例如手機沒電或長者不習慣使用電子支付,交易仍然要使用現金。
今年2月1日起,《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生效,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拒收現金。大公報記者近日前往深圳,實測店舖現金收付情況,發現小店現金支付過程順利,但部分大型連鎖品牌反而沒有足夠零錢找贖。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大律師靳皓南指出,央行近期曾經公布兩宗拒收現金案例,涉事對象被罰款兩至三萬元人民幣,必須重視保障消費者權益。
根據《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除了購物交易要支持收現金外,亦要求商家需要有合理數量零錢備用,以供找贖。此外,線上預約、線下取貨和自動售貨機、無人值守的商店的情景,亦有規定需要滿足一定的現金支付需要。
大公報記者於上月20日和24日,分別前往多個港人北上熱門地點實測商家是否收現金,以及新規其他條目的執行情況,結果發現實際情況跟坊間傳聞「很多(店舖)也不收現金」略有出入。
「可即時與周邊店舖換錢」
大公報記者在羅湖口岸隨機訪問來往港人,是否在深圳使用現金、是否遭到拒收,大多數人均表示已習慣使用電子支付,目前已較少使用現金交易,就算偶爾用現鈔交易亦未遭到拒收,唯一一名婆婆表示,經歷過拒收現金,需要子女前來代付。
記者以顧客身份,攜帶一張面額100元的人民幣紙幣,向店家表示希望購買8至30元不等的各類商品,但身上沒有電子支付和其他面值的貨幣,記者分別前往深圳多地,包括羅湖口岸及臨近的東門步行街、KK Mall和萬象城,以及臨近深圳灣口岸的前海,訪問接近數十間商戶,當中包括獨立經營的小店,以及多間大型連鎖品牌店舖,分別售賣茶飲、咖啡、蛋糕等。
在實測過程中,大部分店舖均能夠順利支付,惟個別店員有所遲疑,隨後翻查現金櫃,並向記者表示沒有足夠零錢找贖,佔全部店舖約六分之一,當中以連鎖品牌店較多出現類似沒零錢找贖的情況,一些獨立經營的小店反而交易過程暢順,備存足夠零錢以供找贖。
記者追問店員,沒有電子支付和其他小額現金的情況下應該如何解決,所有涉事店員均表示沒辦法。記者亦留意到,其中一間聲稱不夠零錢的店舖,現金櫃中有大量10元及20元紙幣,相信足夠用以找贖。大公報記者曾經向欠缺足夠零錢找贖的品牌查詢,但至截稿前尚未回覆。
值得留意的是,獨立經營的非連鎖小店,記者到訪數十間店舖,僅一間無法順利找贖,該店位於地鐵大劇院站附近的一個臨時麵包攤檔。該檔主聲稱,手上只有不到80元現金,不足以找贖,建議記者「買多三四個麵包,就可以找數了。」另有一間水果店亦未有備齊零錢找贖,店員稱「沒什麼人用現金就沒有(零錢)啊」,惟表示可以即時與周邊其他店舖換得零錢。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大律師靳皓南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如果店舖沒有足夠零錢找贖而拒收,可能涉及違規,因為新規定已經列明,如果商家涉及人工收錢或提供面對面服務,需要支持現金支付,店舖營運者有責任維持一定的現金數量進行找贖,同時,不容許以現金支付時收取額外費用,不能用任何方式阻礙市民使用現金支付。
人行公布兩被罰案例
靳皓南指出,違反新規定目前沒有明文的罰則,但中國人民銀行在1月22日曾經公布案例,在2025年第四季度曾經對兩個商家就拒收人民幣現金作出處罰,其中一宗案例涉及商家拒絕市民用現金支付停車費,被罰2萬元人民幣;另一宗案例是一名市民表示未能用現金處理保險投保業務,相關保險公司被罰款3萬元人民幣。靳律師指出,新規定也可以參考過往的案例,但也要視乎商家規模和不合理的程度。
根據內地新規,消費者如遇到拒收現金,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情況,可保存證據,並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投訴、舉報,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依法維權,拒收現金的違法當事人將被依法依規進行公示。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回覆查詢時表示,暫時未有接獲有關港人北上被拒收現金的投訴。消委會指出,已經與內地超過30個省市的消費者保護組織達成合作協議,市民如在北上消費時不幸遇上有關糾紛,可以聯絡消委會跟進。
有待改善|飲品店線上點單不能現場付現金
數字技術日新月異,無人購物、線上點單等交易方式廣泛普及。《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中,對於此類交易收受現金亦有要求。深圳不少地方設有無人售貨機,大公報記者在深圳地鐵老街站觀察,發現四個無人售貨機均沒有標識現金支付方式,記者分別電話諮詢商家,惟四個商家均表示「只能用微信或支付寶」,被問及為何無法支持現金,其中一間回應,機器只能裝載二維碼。
除了售貨機外,近年不少品牌也採用線上和線下雙模式點單,記者查詢十間連鎖飲品店線上點單平台,並無任何一間有現金支付選項。記者前往其中一間店舖的線下門店,詢問是否可以線上下單,現場給現金,店員表示不可以。
大灣區律師:已可能違規
據了解,新規規定,線上預約或交易,線下取貨或服務的情況,以及無人售賣機和無人收貨商店,亦應當支持現金支付。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大律師靳皓南表示,線上App點單屬於線上提供服務,線下交付貨物,按規定應該具備當面的現金支付條件。
他指出,無人售賣機和無人收貨商店,根據規定也同樣需要提供現金支付模式,例如當市民無法使用移動支付,或網絡故障時,至少要提供指示,告知市民如何進行現金支付,或提供電話給購買者聯絡客服處理現金支付服務。至於外賣平台,也可能牽涉到線下完成服務或者貨物交付,例如把外賣送到顧客手上,因此若不提供現金支付方式,也可能違規。
帶來不便|港商戶普遍謝絕毫子及千元鈔
電子支付日漸普及的同時,在香港,現金支付仍是許多市民選擇的主流支付方式之一。然而,許多香港市民也曾經遇到,使用現金支付時,遭到商家拒收的情況,消委會回覆查詢,過去三年共接獲18宗涉及商戶拒收現金的投訴個案。不過,大律師嚴康焯指出,香港目前並無法例規定拒收現金(包括毫子)犯法,商家有權與顧客協商交收方式。
大公報記者在旺角一帶觀察,發現許多店舖在門外表明不收毫子、千元現金。記者使用面值不等的一、二、五毫子,試圖組合支付一元,嘗試三間未有標識「不收毫子」的店舖,惟亦全部遭到拒絕。其中一間店舖店員表示,「收到毫子我也用不出去」。此外,更有一間售賣拉麵的連鎖食肆,在收取「加一」服務費情況下,仍不收毫子,四捨五入計費,惟記者轉為使用八達通支付後,發現款項仍被「五入」;記者追問為何如此收費,店員表示「不知道」。
毫子總值超過兩元 可以不收
對此,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常務副主席譚潤華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毫子流通性較低,給銀行也要收取手續費,通常商販會很客氣地建議顧客改用電子支付。他認為,香港和內地情況有所不同,新冠疫情時已經建議商販安裝八達通機,方便顧客免現金支付。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傑出資深會員、大律師嚴康焯表示,法例規定如果使用面額小於一元的硬幣,即五毫,兩毫和一毫,只在加起來不超過兩元時具有法定貨幣地位,當如果有人拿出共值高於兩元的上述硬幣,可以不將其視為法定貨幣,也就是可以不收;一元或以上的硬幣,在不超過100元時才是法定貨幣。不過,無論《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還是《硬幣條例》也沒有列明拒收現金(包括毫子)會犯法。
嚴康焯續指出,金管局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立法會的書面答覆,多次重申交易雙方可自行協定交易條款,包括支付方式,這呈現了普通法中商業自由的精神,即買賣涉及邀約和受約,商家有權接受或拒絕這個邀約,買賣雙方可以協商用什麼形式交收。
消委會:鼓勵提供多元付款途徑
他又以買樓為例,地產代理有時候會要求只收本票而不是支票或現金,因為支票要隔天兌現,有機會收到空頭支票,現金則有可能牽涉洗黑錢,只有本票保證一定可以拿到錢。不過,嚴康焯補充,運輸署《香港的士服務指南》規定,司機須隨車攜帶至少100元零錢作找贖,包括2元以上硬幣或10元以上鈔票,合共至少90元,以及1元以下硬幣,合共至少10元。
消委會表示,雖然法例並無禁止拒收現金,但是選擇付款方式乃消費者的基本權利與合理期望,尤其部分長者或旅客可能未能使用電子支付,消委會鼓勵商戶提供多元化的付款途徑,以提升消費體驗。
(來源:大公報A18:港聞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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