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善用香港經驗 支持國家反貪法制建設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顯示,今年將圍繞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制定反跨境腐敗法。內地首次針對跨境腐敗行為啟動專項立法,填補法律監管空白,彰顯國家堅定不移反腐敗的決心。香港作為國際反貪典範,在跨境合作反貪防貪擁有豐富經驗,可以為內地構建健全反腐法律體系、強化國際協作貢獻香港力量,遏止跨境貪腐行為,共促兩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當前,內地雖有多部與反貪腐相關的法律,但涉及非法資產轉移、境外洗錢、外逃貪官追贓的跨境貪腐現象增加,需要有專項法律法規作為執法依據。今年最高檢報告提到,2026年已對李傳良等外逃人員申請沒收違法所得逾31億元,創全國涉案金額之最,凸顯依法治理跨國貪腐的迫切性。

在此背景下,制定反跨境腐敗法傳遞從嚴懲治、一查到底的強烈信號,標誌着國家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制機制,推進治理現代化,並透過加強與國際社會的反貪執法合作,堵塞跨境資金非法流動、境外賄賂等監管漏洞,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平公正。

助力內地深化風清氣正風氣、建設「廉潔中國」,香港大有可為。香港廉潔文化備受國際社會高度肯定。今年2月,國際反貪組織「透明國際」公布的最新「清廉指數」 排名,香港升至全球第十二位、亞洲區的第二名。相關調查涵蓋全球182個國家或地區,1995年首次公布「清廉指數」以來,香港一直保持在全球首20名內,是亞太區最好表現的地區之一。

香港長期與海外反貪機構及國際組織開展密切交流合作,持續強化國際網絡及聯繫,發揮強大的反貪協同效應。

廉政公署獲中央政府委派,協助《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其他締約國制訂與推行防貪措施,在《公約》框架下加強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國際反貪培訓及合作,提升打擊貪污的能力。由廉署代表中國香港參與不同國際組織的事務,包括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反貪腐倡透明專家工作小組、亞洲開發銀行和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合辦的亞太區反貪污行動計劃,與世界各地的反貪盟友攜手打擊貪污,成績有目共睹。

香港現行《防止賄賂條例》、《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等法例已就跨境反腐作出詳細規定。過去10年,香港處理約千宗涉及《公約》罪行的相互法律協助案件,如洗錢、跨國詐騙等,並執行了逾三十宗移交逃犯案件。這些經驗確立了香港作為區域反腐司法合作中心的地位。

香港執法部門、廉政公署打擊跨境貪腐經驗豐富,尤其在跨境調查、制度建設、國際協作等方面,可為國家反跨境腐敗立法與實踐提供重要參考。同時,香港有必要研究適時完善本地法律,以對接國家反跨境腐敗立法後的新情況,發揮香港「一國兩制」 下實行普通法的獨特優勢,支持配合國家開展跨境反貪的執法、司法協作,為國家反跨境腐敗事業作出香港貢獻。

(來源:香港文匯報A07:兩會聚焦 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