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以法典為盾 護萬物共生
3月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作為繼民法典之後,中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這部法典的編纂不僅是對現有生態環境制度的系統整合,更是對「人民至上」理念的法治踐行。《人民日報海外版》今日(7日)發表題為《以法典為盾 護萬物共生》的評論文章指出,生態環境法典立的是法治規則,守的是民生福祉,護的是萬里河山。它將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願景化為實實在在的法律條文,為中國式現代化築牢最堅實的法治底氣。以下為評論全文:
以法典為盾 護萬物共生(俠客島·兩會觀察)
《人民日報海外版》(2026年03月07日第 05 版)
文/義彥
今年兩會期間,繼民法典之後,中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提請審議,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很多人問,中國已經有了多部生態環保領域的單行法,為什麼還要專門制定一部法典?
兩會現場,有的代表委員熱議綠色低碳發展,還有的代表委員關心身邊的生態環境權益保障。不同的關注側重點,恰恰道出了這部法典的獨特價值:既錨定國家發展長遠大計,也連着百姓的美好生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忠梅,是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的主要參與者之一。談及編纂法典的意義,她說,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需要最高規格立法。
此前,各項生態環保單行法各管一域,難免交叉重複、協同不暢。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介紹:「這部法典的編纂,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對現有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機制和規則規範的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
這部法典並非高高在上,而是把民生溫度寫進字裏行間。翻開草案,總則編開宗明義,將「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權益」寫入立法目的。
從規範裝修產生的社會生活噪聲,到細化油煙、惡臭等問題治理規則,再到嚴管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問題,都精準指向老百姓身邊的急難愁盼。這些看似瑣碎的民生小事,都是法典關注的大事。一條條實實在在的法律條文,回應的是老百姓對美好生態環境的期盼。
從民法典守護民事權利,到生態環境法典守護生態環境權益,中國的法典編纂始終彰顯「人民至上」理念。這部生態環境法典,在明確政府監管責任、企業行為邊界的同時,也把公眾的生態環境權益和義務講得明明白白。它通過鼓勵低碳生活、綠色消費,倡導每個人做自然的朋友,讓每個人都能成為生態保護的參與者、監督者,更能成為生態保護成果的受益者。
對企業而言,法典並非單純的「嚴管約束」,它更像是一份覆蓋全鏈條的「綠色發展指南」。草案將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編,明確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等。會場裏,一位企業家委員直言,環保指標不是企業發展的負擔,而是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為企業綠色轉型標定了方向。
說到底,生態環境法典立的是法治規則,守的是民生福祉,護的是萬里河山,謀的是永續發展。它讓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有了最堅實的法治底氣和最清晰的法治航向。
而這份關乎山河歲月的綠色答卷,終將由我們共同書寫。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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