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紫祥|以法治之力護安全 以良法之治促民生

莊紫祥

全國政協委員

大灣區金融科技促進總會會長

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基金會主席

作為一名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筆者認真學習了今日(3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所作的工作報告。通覽兩份報告,數據翔實、案例典型、立場堅定、舉措有力,既有懲治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的雷霆手段,亦有呵護民生、回應社會期盼的溫情細節,令人深感振奮,堅定支持。

「兩高」報告彰顯了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堅定決心。報告明確指出,司法機關依法嚴懲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對盤踞緬北的「四大家族」犯罪集團主犯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此舉不僅捍衛了國家司法主權,更切斷了伸向無數家庭的「黑手」,大快人心,極大增強了全體中國人的安全感與民族自豪感。同時,在維護國家安全、懲治貪污腐敗、打擊暴恐分裂等領域,司法機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為國家長治久安築牢了堅實的法治屏障。

與此同時,「兩高」工作並未停留於宏觀層面,而是深入社會肌理,聚焦民生關切。以持續推進的「醉駕」治理為例,透過完善法律適用標準、強化協同治理,近年來因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及死傷人數明顯下降,體現了司法對生命的尊重與對家庭的守護。這種「小切口」推動「大變革」的治理智慧,正是法治為民的生動體現。

然而,城市公共安全的課題不斷演進,新情況、新隱患亦需及時應對。當前,電動車因其便捷環保已成為大眾出行的重要工具,但其引發的交通安全問題日益凸顯。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數據顯示,電動自行車肇事導致的交通事故約佔城市道路事故總量的10%,高事故率已成公共安全之憂。

儘管各地已推行上牌管理、打擊非法改裝,但在實際執行中,仍存在諸多模糊地帶:哪些車型需持駕駛證?限速標準如何統一執行?何種情況下禁止駛入機動車道?這些問題若無明確、統一的法律依據,不僅導致執法困難,更使事故糾紛難以公正高效處理。

為此,筆者建議,應借鑒治理酒駕的成功經驗,推動電動車管理走向法治化、精細化。首先,建議「兩高」聯合出台司法解釋或指導性意見,明確電動車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責任界定標準,統一裁判尺度。其次,推動加快專項立法進程,從生產、銷售、登記、通行等環節構建全鏈條監管體系,明確各方法律義務。唯有以良法促善治,方能實現「疏堵結合、標本兼治」,讓電動車真正成為安全、有序、便民的城市出行方式。

法治的進步,在於既敢於亮劍,也善於細治。筆者堅信,在「兩高」報告精神指引下,透過不斷完善法治體系、提升治理能力,必能為人民群眾築牢更堅實的安全防線,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