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宏福苑安置方案的三個關鍵詞
文/卓銘
政府上周六公布宏福苑居民安置方案,得到大部分居民和市民的支持,但連日來,社會上仍對方案的具體執行形式、宏志閣的處理、公帑的平衡等方面有相當多的討論。宏福苑火災不僅是香港一場前所未見的災難,其善後工作也是一場前所未有的挑戰,政府不但需在短時間內解決居民的迫切需要,還需要長遠面對善後牽涉的各種問題。政府提出的長遠安置方案,可體現幾個核心詞:務實、體恤、嚴謹。
首先是務實:不論宏福苑近2000戶居民最終採取什麼方式安置,其不變的大前提,是始終尊重絕大多數居民自身的意願和選擇。政府早前透過「一戶一社工」向居民收集意見,據調查顯示,八成住戶認為要快,亦有約47%住戶希望原區安置;有74%住戶表示會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當中有約41%表示可以接受政府用現金或「樓換樓」方式去收購業權,約39%表示只會接受「樓換樓」方案,約20%表示只接受現金收購。
問卷調查的結果說明了一個重要事實:八成,亦即絕大多數居民都希望能盡快確定長遠居住安排。宏福苑從入伙至今已有超過40年歷史,不少居民在此生活甚至長大,希望「原址重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現實是,「原址重建」與「快」這項要求本身就已互相衝突,重建所需的十年,對很多居民來說都是「等不起」的時間。就算採用短長期雙管齊下的方式,先為居民安排暫時性居住地方,再在重建完成後進行過渡,其本質上仍無法解決「盡快解決長遠居住安排」的要求,遑論整個過程中需要的時間和公帑成本,都說明了「原址重建」並非一個符合大部分居民利益,並且理性可行的方案。
其次是體恤:政府現時提出的溢價收購業權方案,不但具備彈性,也有助居民應付重建家園時的各種需求。根據居民的意見,除了「快」之外,還有不少人希望能在原區安置,但由於大埔沒有現成的居屋項目,區內居屋單位的數量亦有限,直接挪用原區新單位進行搬遷並不可行。因此業權收購和「樓換樓」便成了最符合現實需要的安排:由政府提供收購金額,再由居民自行決定資金的使用方式,而透過溢價收購形式,也能照顧到居民未來在搬遷和裝修等方面的需要。
此外,政府也非完成收購後就「閣下自便」,昨日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發文解釋出售業權後的三個方案,包括業主領取款項後自行安排住屋;經「特設銷售計劃」,取得收購金額後購買房委會或房協的資助出售單位;選擇「樓換樓」,以「多除少補」方式直接向房委會或房協換購資助出售單位。同時為協助居民了解方案,政府也成立了由房屋局統籌、超過100人的跨部門解說專隊,透過「一戶一社工」轉介主動聯絡居民進行解說。
最後是嚴謹:宏福苑安置是一場「長期戰」,政府必須關注到方方面面的需求,及時彌補和優化計劃出現的問題,並依據不同情況作出適當考慮和兼具「情理法」地解決。比如說,現時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如何處理,便是一個不得不慎重處理的問題。首先是大廈的維修和管理安排仍需處理,例如修復消防相關的供水系統、升降機維修、恢復物業管理服務、更新地契和大廈公契等等;其次則是居民的居住意願,雖然有接近70%住戶表示願意遷回居住,但覺得不想再重回舊地的居民數量也不容忽視,考慮到更為現實的因素,例如樓價、公共空間、社區關係的割裂等等,如果宏志閣最終變成了「孤島」,恐怕會衍生更多問題。
雖然政府表明難以在現階段作進一步介入,認為應待宏志閣業主達成高度共識再探討相關可能性,但與其採取被動,或可主動推進,向居民分析和解釋不同方案的可行性,協助盡快凝聚共識。
財政司司長今日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交代宏福苑長遠安置工作的撥款安排。從政府現時公布的安置方案來看,確實做到了「夠快」、「人性化」、「有得揀」。社會各界支持政府的積極務實舉措,並期待宏福苑居民能早日同意長遠安居方案,早日實現安居復常。
(來源:大公報A11:評論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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