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尖博入英基 14人行賄等坐監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葛婷)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一名前行政主任於2018年至2021年間,收受13名家長和1名商人賄款共約110萬元,以協助其子女插隊獲取錄,其後被揭發。該名前行政主任早前承認串謀受賄等9罪後,作供指證的其餘14人昨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被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裁定各一項串謀受賄罪罪成,當中兩人分別再被裁定一項串謀受賄及一項煽惑受賄罪成。陳官明言監禁無可避免,拒絕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將眾被告還押至3月31日求情及判刑。
13名家長來自11個家庭,而該名商人則是當中一名家長的生意夥伴。他們年齡介乎35歲至48歲,分別為林泯希及其丈夫張珈銘;蔡慧妍及其伴侶李俊朗;9名母親,即黃蕙娗(前稱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李洁冰、徐惠謙、江靜雯、黃美雪、麥偉琪及朱霜叶,以及商人蕭裕邦。同案被告是現年56歲的林珍妮,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時任行政主任,她於2024年10月承認5項串謀受賄罪以及4項受賄罪,其餘4罪存檔法庭。
前主任認罪後轉污點證人
陳官裁決指,林珍妮是唯一負責處理英基收生的行政人員,接受眾被告的金錢利益以協助12名學生插隊入讀幼稚園,她認罪後以污點證人身份作供指證其餘被告。陳官接納林珍妮在免予起訴的保障下的證供真實可信,能清晰交代如何與各被告交涉,所言合情合理,並無犯駁之處。陳官不認同辯方指林珍妮是為迎合廉署,而歪曲事實或無中生有,因林珍妮犯不着捏造事實,誣衊其他被告,最後加重自己刑責和刑罰。
利用電腦漏洞插隊取錄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並揭發本案。案件涉及2019年至2022年三個學年該幼稚園的幼兒班入學申請。該校每年9月接受入學申請,於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案發期間,相關申請由林珍妮處理。
陳官指,林珍妮職責在不同申請時段聯絡所有申請人,本應根據輪候名單取錄排名前列的申請人,但林珍妮利用英基電腦系統的漏洞,自行抽選在候選名單上的目標申請人優先取錄,為被告子女在輪候名單上插隊安排學位,操弄自己目標人選入讀幼稚園。
案情指,本案13名家長及1名商人分向林珍妮提供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共約110萬元,以換取英基提供幼兒班學位予12名學童。其中一名家長江靜雯藉貪污手段令其孩子獲取錄後,主動聯絡林珍妮煽惑對方由其好友蔡慧妍收受賄款,以協助蔡慧妍的孩子獲取幼兒班學位。
廉潔文化是香港教育的重要基石。廉署提醒家長,為子女辦理入學申請時,切勿行賄學校教職員以換取入學機會。家長如被索賄,應拒絕並立即向廉署舉報。
廉署已為幼稚園的收生程序提供適切的防貪建議,並定期舉辦專門的防貪講座,以進一步提升業界的防貪能力。幼稚園應參考廉署編制的《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加強防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來源:香港文匯報A14:港聞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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