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收購涉40億公帑 納預算案處理

(大公報 記者 易曉彤、張騰)特區政府的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方案,提出以溢價三成收購七座受影響樓宇、涉及共1736個單位的業權,實用面積收購呎價8000或10500元,預計需要68億元。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昨日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政府料動用40億元的公帑進行收購,已將有關款項納入財政預算案一併處理。

黃偉綸表示,收購價已兼顧業主實際需求和公帑的合理使用。他不同意所謂政府用公帑填補在事件中的責任的說法,他強調今次做法亦不會構成先例。

黃偉綸表示,宏福苑的收購價高過測量師學會早前估算的金額,是人性化體現,以情為優先考慮,展現支持居民的態度,強調需讓居民有能力,購買面積相若的居屋單位,但同時要適度投入公帑。他舉例指,政府以8000元呎價收購未補地價的單位,若居民要購買大埔頌雅路西項目,呎價為6890元,居民還可剩餘數十萬用於裝修、搬遷和置辦傢具。

盼5至6月與業主簽臨約

黃偉綸表示,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方案涉及所需的40億元款項,屬一次性開支,已納入財政預算案一併處理。目前特區政府一年的財政總開支為大約8000億元,是次投入40億元,按政府現時的財政能力,完全能夠負擔,基本上不會影響盈餘或赤字。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於今日開會討論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方案,全體立法會議員均可以參加會議,若方案獲得委員會支持,下一步就是財政預算案。

他相信立法會將會嚴格把關,並預計預算案將於4月底通過,期望於5月至6月,政府與相關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第三季內撥付資金予業主。他又提到,整個安排將於8月31日結束,屬特殊安排,不會長期延續。他又指出,截至8月31日,若承辦遺囑的手續尚未完成,而政府能清晰確認業權歸屬,當局將為此類個案特別延續相關安排,包括透過「特設銷售計劃」購置全新資助出售單位,或提供現金援助。

七座樓宇不可能市場買賣

他表示,不同意有意見指政府用公帑填補在事件中的責任,強調大火影響規模前所未有,七棟受災樓宇已不能合理地復修,現在這些單位根本沒有市場買賣的可能。如果政府不介入,業主多年來在這些單位上投入的資金,就會化為烏有,因此政府覺得有必要介入。

被問到政府介入是否會影響私人住宅市場,黃偉綸表示,問卷結果顯示,只有約兩成業主希望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即只有約兩三百戶會真正進入私人市場,且未必會全部選在大埔區。參考資深地產從業人員最近的觀察,大埔目前的樓盤供應有一千至二千個單位,相信影響有限。他盼望這次的安排對市場的衝擊不會太大,不過最終還要視乎實際情況。

「解說專隊」 2日起運作 經社工接觸業主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專責向宏福苑居民解釋政府收購業權方案的「解說專隊」,將於下月2日正式投入服務,服務櫃位及熱線電話同時啟用。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解說專隊會通過「一戶一社工」機制,經社工轉介流程接觸業主,呼籲業主核實工作人員身份,防範不法之徒乘機詐騙。

何永賢表示,解說專隊成立的目的,是把各項安排解釋清楚,也減輕「一戶一社工」的工作壓力。目前,宏福苑受影響居民共有1736戶,若以專隊大概100人平均計算,每人需負責十多戶。不過,解說專隊不是採取一人負責一戶的方式開展工作,而是以小組形式開展,大約三人組成一個小隊,一個小隊負責十多二十個住戶,透過社會福利署的「一戶一社工」轉介機制,與受影響業主取得聯繫,確保每戶都能獲得適切協助。

設服務專櫃熱線電話

解說專隊會設立一個中央小組,如有特殊個案,會交由中央小組處理,由中央小組聯繫相關部門人員研究,並盡快給出解答。解說專隊成員來自房屋局、勞工及福利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發展局、保安局,由房屋局統籌,給予統一培訓,掌握長遠安置方案的內容,包括特設銷售計劃的安排、現金收購的時間節點等。

何永賢指出,考慮到宏福苑業主很多是上班族,解說專隊會在徵得同意後,透過業主留下的聯繫方式,例如電話聯繫溝通。由於有些業主希望面對面溝通,有需要可另約時間,包括周末面談。

解說專隊會在有較多宏福苑居民入住的大埔善樓、樂善村、啟德、雙魚薈設立服務專櫃,亦會進駐房委會轄下的售樓處,方便居民就近查詢,並同步啟用專門的查詢熱線。她強調,解說專隊的設立是為了讓業主在作出重大決定前,能夠獲得全面及準確的資訊,了解政府收購方案的細節及程序。

黃偉綸表示,解說專隊會在3月2日開始接觸受影響的業主,並且不會直接聯繫,會通過社工轉介,會有正規的轉介信。他提醒宏福苑住戶,「如果這一兩天接到電話,自稱是解說專隊,要協助辦理手續,千萬不要相信,一定是詐騙。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之前也有不法之徒渾水摸魚,企圖行騙,不過相關部門及時介入,最終控制住了局面。」

何永賢表示,解說專隊的隊員有統一制服及工作證,業主謹記先核實身份再進行溝通。

收購「你情我願」 方案非強制性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希望以人性化方式協商收購,充分尊重私有產權,但坦言業主若不接受方案,日後處境將會比較困難。長遠如有單位未收購,或需探討立法處理,但現時不想過多討論。他同時明確表示,業主接受收購,絕不代表要放棄民事索償的權利。

黃偉綸表示,政府希望以人性化的手段,「你情我願」推動收購工作。他重申香港社會高度尊重私有產權,因此方案並非強制性,業主有權選擇是否接受。

方案逾期後交市場處理

然而,若有業主在8月31日截止限期過後仍未接受方案,他形容其處境將會「有些困難」。他表示,宏福苑單位受災情影響,在市場上幾乎難以找到買家,「現在這些單位根本沒有市場買賣的可能」。他強調計劃「總需要有一個完結期」,特殊安排不會無了期延續,逾期後將回歸市場解決。

被問及若長期有少量單位未能收購,會否考慮立法手段處理,黃偉綸表示,現階段立法並非政府的工作重點。但他指出,由於現行法例未有條文完全適用於今次特殊情況,若一段時間後問題仍無法解決,政府「或探討特別立法處理」的可能性。他強調,即使要探討這條路,也必須確保符合《基本法》對私有產權的保障。

出售業權不代表放棄民事索償

對於部分業主擔心,將業權售予政府後,會失去以業主身份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黃偉綸明確表示,業主接受政府的收購方案,「絕不代表他們要放棄將來民事索償的選擇」,政府尊重法律,屆時是否循民事索償,需視乎事實再作決定。

倘逾半宏志閣業主有意售業權 可商討

宏福苑宏志閣基本無受大火波及,政府現階段不會向宏志閣收購業權。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由於宏志閣仍然完好,可以繼續居住,亦有部分業主明確表示想返回原本單位長期居住,政府必須尊重私有產權,若只有小部分業主願意將業權出售予政府,將其納入收購計劃並不明智。不過如果有至少一半宏志閣業主有意讓政府收購業權,政府樂意與各業主進一步探討該可能性。

黃偉綸表示,事實上,政府若只能零星收回小部分宏志閣的單位,地契、大廈公契、公用空間等問題仍然不會獲得妥善解決。因此,在現階段政府的購買業權方案不會包括宏志閣。接下來解說專隊會接觸宏志閣業主,了解他們的意願,如果他們能夠達成高度共識,希望政府的收購計劃能涵蓋該棟樓,政府願意考慮,並稱待遇會與現時的收購方案一致。

(來源:大公報A2:要聞 2026/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