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擊|電動單車無王管 議員倡設登記制
(大公報記者 姚棠 伍軒沛)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Electric Bike)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在港使用日漸增多,但按照現行法例,必須領牌才可於道路或私家路上行駛。由於電動可移動工具缺乏監管,衍生交通和消防隱患,政府計劃今年內立法規管,推出產品認證機制。
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立法前的「空窗期」。大公報記者直擊發現,不少騎手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在道路左穿右插,汽車司機叫苦連天,更有騎手駛上行人道收掣不及撞入攤檔。除了眾多外賣員使用電動單車,也有家長載子女在馬路行駛,險象環生。
「的士司機全部舉手投降,行人區都橫衝直撞。」住在深水埗區多年的王先生表示,附近公路和行人通道,不時有電動單車出現,個別電動單車型號,最高時速可達到60公里,速度過快時在人多物雜的街道難以及時煞停,「就算是行人專用區,他們有時控制不及,也會撞入路上攤檔,擔心他們受傷」。此外,一些電動單車騎手知法犯法,有市民表示,曾經目睹發生碰撞後,騎手要求「私了」賠償,懷疑擔心報警後,將事情鬧大。
大埔實測 不足5分鐘一輛駛過
住在長沙灣的街坊何先生表示,經常見到很多外賣送遞員駕駛電動單車,有時在汽車之間左穿右插,「見過蘇屋邨停車場入口曾經發生事故,有行人被電動單車撞到躺在地上,需要救護車救援。」何先生坦言,擔心長者閃避不及被撞倒受傷,「老人家行動緩慢,警察真的不能讓那些電動單車亂來。」
另外,大公報記者近日在大埔區內多條單車徑,發現有「電動可移動工具」出沒。記者在下午3至4時,分別到大元邨及汀角路一帶,發現每隔三到五分鐘,就能看到一輛電動單車駛過,情況十分普遍,部分電動單車也是騎手用作送外賣之用。
此外,大埔區內車來車往的路上,有家長使用電動單車接送孩子下課,部分騎手使用電動單車時,未有遵守交通規則,頻頻衝紅燈;也有電動單車在行人斑馬線上行駛,從路人身邊穿梭,有行人因身邊突然有電動車竄出而被嚇一跳。
大埔區議員胡綽謙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雖然警方過往亦有相關的執法行動,但他坦言執法有困難,「有些人一見到警察,隔遠就踩油,或兜路,很難捉到。」他指出,就算違例者被拘捕,驗車程序往往需要約半年時間,執法效率不足。
行駛快而靜 途人難及時躲避
大埔區社區主任林海坤回覆查詢時表示,由於電動單車速度快,加上行駛聲音非常小,行人難以察覺,有時在轉彎或窄路上行駛,容易對行人構成危險。他指出,過去半年已經收到四至五宗涉及電動單車傷人的求助和投訴,更有長者被撞跌後需要送院治療,「很多時候騎手撞到人,頭也不回就離開,由於他們速度快,又能夠穿梭於小巷,就算報警也未必有用。」
2025年因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被警方拘捕的人數多達760人,較前年增加近兩成。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期望,政府盡快推出相關規範,立法的主要目標是限制速度和保障工具的安全性,以及規定使用環境,並設立登記制度。使用場所方面,由於仍未確定容許行駛的區域,初步考慮會允許在單車徑使用,如果需要在路上行駛,必須訂立更多較複雜的規限。
(來源:大公報A9:港聞 202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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