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香港|在安全中促發展 在發展中固安全
文/畢雁英
國新辦近日發布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對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進行了系統的總結,深刻地闡明了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意義。本文僅就其中關於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內容談些認識。
在安全中促發展:沒有安全就沒有發展的條件
人類文明發展史就是一部彰顯世界人民追求發展與安全的歷史。動盪戰亂必會給當地帶來經濟凋敝,民生苦難;和平穩定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基石。回溯歷史,鴉片戰爭以後,由於西方列強的入侵和封建統治的腐朽,中國無力保障國家安全,社會經濟發展停滯甚至倒退,生靈塗炭、民不聊生,中華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難。香港和生活在這裏的數代居民是這場苦難的親身經歷者,對國家發展與國家安全的關係有深刻的感受。
香港回歸後,受各種複雜因素的影響,在很長時期未能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在香港這個社會多元開放、多方勢力角力,意圖實現其各自目的的特區,我們反而缺少維護自身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也因此令香港面臨國家安全的重大風險。2019年香港爆發的曠日持久的修例風波,最終演變成港版「顏色革命」,其間「港獨」猖獗,黑暴肆虐,香港市民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交通要道被堵塞,地鐵被迫停運,機場被佔領,中資企業和機構受到衝擊,無辜老人被焚燒,法治遭到破壞,國家主權受到挑戰,止暴制亂成了香港頭等大事。
為止暴治亂,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依法履行其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責任,建立健全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從憲制層面完善了「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創新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框架。運行5年多的香港國家安全法治實踐證明,香港國安法實現了在安全中促發展,在發展中固安全的立法宗旨。
法律的基本功能之一是穩定秩序,切實管用,讓人民能夠安定生活和工作,香港國安法做到了這一點,這正是絕大多數香港市民認同香港國安法的根本原因。法律實施後,香港迅速恢復了社會秩序,暴力事件大幅減少,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選舉制度改革後,相關舉措將潛藏在特區治理框架內的反中亂港因素予以清除,立法會亂象消失,特區政府運作重回正軌。香港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兩地合作穩步推進,香港社會與民眾的民生與發展權利得到更好保障。同時,香港國安法推動了香港社會逐漸「去激進化」,在教育領域加強了國家安全教育,糾正了過去在國民教育方面的缺失,奠定了香港長治久安的思想基礎。
在發展中固安全:沒有發展就沒有安全的根基
安全並非空中樓閣,而是建立在經濟活躍、社會進步與制度韌性之上的系統性成果。若經濟停滯、民生困頓,社會不滿,安全就沒有根基。維護國家安全歸根到底是為了讓人民安居樂業。這一理念在香港得到了深刻體現。繁榮穩定的經濟與社會環境為築牢安全防線提供了堅實的物質條件、制度保障與民心支持。
經濟發展為香港的安全保障提供了物質基礎。持續的經濟增長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創造了必要的資源條件。穩定的財政收入使特區政府有能力投入更多資源完善公共安全設施、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強化執法力量。香港作為世界最自由開放的經濟體,是全球資本、商品、人才流動的核心節點,也是中國經濟巨輪最開放的前沿,香港的繁榮發展為各國提供了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機遇,也有助於推進世界發展的穩定性。
法律發展為香港的安全保障奠定了制度基礎。香港國安法的制定與實施推動了香港實現由亂到治並走向由治及興,生動體現了制度發展對維護國家安全所發揮的重要作用。立法填補了香港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漏洞,健全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捍衛了法治尊嚴,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得到落實,從根本上維護了政權安全與管治效能。法律制度的發展及治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香港長治久安的根基。
民生改善為香港的安全保障奠定了社會基礎。市民在發展中所獲得的切實利益與對未來的信心,是維護國家安全深厚的社會基礎和堅實的民意支撐。香港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與經濟的蓬勃興旺,是增進市民福祉,提升社會凝聚力與國家認同感的基礎。經濟繁榮、民生改善必將增強香港社會應對各類風險的能力和安全的韌性。
香港的由治及興不是偶然偏得,而是「以發展築牢安全、以安全護航發展」的必然結果,體現了「一國兩制」理論創新性。這一中國智慧不僅屬於中國香港,也為全球高度開放經濟體提供了可借鑒的安全治理範式。
(作者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所長)
(來源:大公報A12:評論 202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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