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社評|各界攜手築牢國安屏障 「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基礎更堅

——解讀《「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系列社評之三

《「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以來,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各司其職,全方位履行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和主體責任,取得標誌性成果與重大勝利,構建起嚴密的國安法律屏障。維護國安人人有責,全港社會各界、廣大市民都義不容辭全力以赴,形成保障國安家好的強大合力,為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持香港繁榮發展奠定更堅實基礎。

2024年3月,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香港特區歷史性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履行了長達27年未完成的憲制責任,正如白皮書指出,這「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期盼已久的共同願望」。其後,香港特區依據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根據實際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本地法律。例如,在2020年制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部門有效執行香港國安法提供依據;立法會在2023年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使區議會回到基本法規定的非政權性區域組織的正確軌道,強化其諮詢和服務功能,並明確區議員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

香港特區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不僅填補了長期「國安不設防」的漏洞和短板,更通過持續完善本地法律制度,構建起將香港國安法與本地法律緊密銜接、渾然一體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為防範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築起嚴密的法律屏障。

白皮書亦對香港特區「有力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和司法」作出高度肯定。例如,截至今年1月,依據香港國安法,共有98人被檢控、78人被定罪;香港警務處國安處依法通緝逃竄海外後繼續公然違反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反中亂港分子。今年2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對反中亂港首惡黎智英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判處其20年監禁,成為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標誌性範例。

香港特區的執法、檢控、司法部門無畏無懼、恪盡職守,嚴格用好用足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律,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公正審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充分發揮國安法律的震懾效力,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彰顯法治公義,保障香港長治久安。

白皮書強調,「國家安全猶如空氣、陽光,受益而不覺,失之則難存。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人人都是國家安全的持份者、受益人,也是國家安全的守護者、責任人。」這清楚表明,國家安全與廣大香港市民的利益息息相關,維護國家安全不僅僅是特區政府、立法機構、司法機構的職責,也是全港市民責無旁貸必須扛起的共同責任。

香港社會各界必須持續加強國安宣傳教育,通過不斷打造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品牌活動、重點加強對青少年的國家安全教育、創新方式開展國家安全教育等多元化方式,讓維護國家安全意識深入社區、進入校園、融入日常,成為廣大市民如呼吸空氣、沐浴陽光的生活自覺,義無反顧與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鬥爭到底,持之以恒堅定守護安全底線,為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搞建設、惠民生打下更穩固基礎,讓廣大市民安居樂業更有保障。

(來源:香港文匯報A05:要聞 2026/02/13)

相關鏈接:

文匯社評|敢於鬥爭善於鬥爭築牢國安屏障 書寫香港繁榮發展新篇章——解讀《「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系列社評之一

文匯社評|中央行使事權護國安 開啟香港由治及興新征程——解讀《「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系列社評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