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碰瓷黨|警方商罪科搜查旺角律師行 晚上檢走大批文件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蕭景源)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商罪科)繼續針對近期揭發的「新型碰瓷黨」展開調查行動,繼上周三(4日)採取首輪執法行動,拘捕3男1女(37至69歲)包括一對夫婦及兩名醫生涉嫌串謀詐騙後,今日(9日)再搜查一間位於旺角彌敦道招商永隆銀行中心樓上的律師行,至晚上約8時半檢走至少6箱證物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商罪科於上周三進一步交代針對「新型碰瓷黨」的調查進展時,透露警方自1月27日向公眾作出相關呼籲後,正檢視逾百宗可疑索償案件,包括保險業界轉介個案,以及市民的報案。並於上周三拘捕上述該對37歲,分別報稱的士司機及護士的索賠夫婦,以及兩名分別56歲及69歲的醫生同黨。他們至少與過去5年內22宗同類詐騙案有關,最高一宗索償金額達30萬元,索償範圍包括汽車維修費、病假期間損失收入、律師費及醫療費等。
被捕的涉案夫婦在該22宗的可疑申索個案中,分別報稱是同一輛私家車及另一輛的士上的司機和乘客或被車撞到的路人,兩人報稱在該些輕微交通意外中受傷,而向肇事司機及保險公司作出民事索償。警方在詳細檢視他們的文件後,發現兩人曾經使用虛假文書,包括車房維修單據及收入證明,以及使用多張醫生證明以獲取長期病假。同時發現在該些案件中的醫生診所,不約而同涉及其他數十宗的可疑個案,因而懷疑有人串謀提供虛假資料騙取索償金額。
警方當日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仍在審視大量可疑個案,如有發現任何人士涉及欺詐,或者涉嫌協助或教唆其他人士作出欺詐行為,警方定必果斷執法。另亦提醒市民,任何人用欺騙手段並意圖詐騙,包括提交失實或虛假的資料及文件,藉以誇大索償金額,或者串謀其他人士作出詐騙行為,即干犯盜竊條例第16A條欺詐罪,或普通法中的串謀詐騙罪,兩者同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警方早前留意到近期有傳媒報道及市民報稱,本港出現「新型碰瓷黨」,市民車輛與另一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在輕微碰撞、甚至沒有碰撞的情況下,於交通案件調查完結一段長時間後,突接獲涉案車輛的司機或乘客提出「天價」的民事索償,包括律師費用、醫療開支、收入損失、汽車維修及其他雜費,每宗個案涉款數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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