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判刑|湯家驊指量刑適中合理 籲外界客觀了解案情

湯家驊表示,法官判決法情兼備,量刑適中合理。(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 記者 劉鴻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案今日(9日)宣布判決,黎智英被判囚20年,其中18年與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民思政策研究所所長湯家驊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訪問時表示,法官判決法情兼備,量刑適中合理。

湯家驊指出,本案屬作為「嚴重的勾結案」,依據香港國安法,量刑起點為10年,最高可至終身監禁,考慮到黎智英作為有廣泛影響力、並和外國政府有緊密聯繫的媒體人,「鼓動其他的經濟勢力制裁國家、制裁香港,大家能想像到破壞性會有多大」,因此判刑超過10年起點實屬合理。

另一方面,湯家驊強調,普通法原則亦需顧及被告個人情況。黎智英現年78歲,若服刑時間過長則實質上接近終身監禁。他指出,法庭最終量刑採取「中間」尺度,既非寬鬆,亦不過苛,不單彰顯司法對國安犯罪「絕不輕縱」的立場,亦有利於發揮阻嚇作用,警示他人勿以身試法。

黎智英案以156日審訊及超過50日自辯,打破香港司法紀錄。湯家驊認為,這正反映了法庭對國安案件的高度謹慎。他強調,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權、符合國際人權有關公約;而本案全程公開透明,充分給予被告陳述無罪理據的機會,體現香港司法制度對程序正義的堅持。他特別提到,法庭在長達855頁的判詞中詳列所有證據,過程公正公開,定罪具充分事實基礎,從程序到判決均符合甚至超越國際標準。

對於外國勢力批評審訊「政治化」,湯家驊直指此類言論「缺乏事實依據」,純屬政治操控,呼籲外界以客觀態度了解案情。他指出,要求外國制裁本國主權行為,本質上屬於國家安全範疇,美國亦廣泛運用「國家安全」概念於貿易、科技等領域,相關指控實屬荒謬。

湯家驊最後表示,希望此案能成為警示,避免再出現類似事件。他指,香港應聚焦經濟發展,社會各界須理性認識國家安全底線,共同維護法治與穩定,「不希望再有新的個案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