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棟|堅定支持對依法嚴懲反中亂港首惡罪犯黎智英

全國政協委員蘇清棟

蘇清棟(全國政協委員、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主席)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今日(2月9日)宣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監禁20年。筆者堅定支持這項判決,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維護好國家安全,維護好香港社會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勢力的首腦,是香港回歸以來,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參與者,在香港社會被稱為「反中亂港四人幫」之首,多年來在香港犯下種種惡行,罪孽深重。他也是香港本地各路反中亂港勢力,最大的幕後金主,長期以來,動用大筆資金,資助各種反中亂港的政治圖謀,破壞議會秩序和社會穩定,幹盡壞事。

黎智英是壹傳媒和《蘋果日報》的創辦人,但他絕對不是一個純粹的傳媒大亨,而是長期利用傳媒,打着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旗號,在香港散布歪曲事實的信息,煽動仇視中央和特區政府情緒,挑撥分化社會,製造社會對立、對抗,甚至美化暴力,煽動以暴力和破壞社會秩序,製造社會動亂的手法,意圖顛覆政權,破壞憲政秩序,最終導致2019年的黑暴動亂,給香港帶來極其嚴重的傷害,罪不可恕。

黎智英也是外國反華勢力在港代理人,是港版「顏色革命」的幕後黑手,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曾多次前往美西方國家,乞求制裁中國和中國香港,更公開聲言要「為美國而戰」,犯下多項出賣國家,損害國家利益、香港特區利益和廣大市民福祉的深重罪行。

《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之後,黎智英仍不收斂,繼續勾結外部反華勢力,繼續發展散布仇視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言論,煽動仇恨,繼續對外乞求干預,意圖干擾、破壞和阻止特區履行憲制責任,貫徹落實國安法。

法庭長達156天的公開審訊,揭示出黎智英大量犯罪事實,證據確鑿,理據充分。法庭依法作出有罪的判決,並依法判處20年監禁,這項判決公平、公正,彰顯了司法正義。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案的審訊過程中,不斷有外部勢力、外國政客干擾,以政治施壓、打壓,甚至恫嚇司法人員和政府執法人員,意圖干預、干擾審訊,亦有些人,利用傳媒和網絡,用不同的方式,抹黑事實,製造誤導性輿論,把黎智英描繪成「政治犯」,把黎犯下的種種犯罪行為,美化為所謂爭取民主、自由的正義之行,又在國際上散布虛假的黎智英在獄中的「慘象」,以博取憐憫,意圖讓黎智英逃避法律的懲罰。

但不論這些人用何種手段,製造出怎樣的虛假輿情,都不能動搖香港維護法治精神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法庭公開、公正的判決,彰顯了司法人員無畏無懼,堅持司法獨立的專業精神。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香港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維護好國家安全、保持社會穩定,是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基礎,特區政府有責任堅定維護好國家安全,為香港未來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經歷過2019年的黑暴動亂,香港社會各界都有慘痛的經歷,過去的深刻教訓不應忘卻,今日社會繁榮穩定的大好局面應倍加珍惜,社會各界應支持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依法履責,維護好國家安全,為香港更好的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良好環境。

筆者堅定支持對黎智英案的判決,這項判決,不僅為黎智英案劃上的完整的句號,也是再次作出嚴正的宣示:香港必將依法嚴正維護國家安全,任何人、任何組織挑戰國家安全法律,無論打什麼幌子,無論有什麼後台,都必受嚴懲。